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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仪股份: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审核报告

公告时间:2024-04-22 19:22:50
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审核报告
大信专审字[2024]第 1-02382 号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LLP 电话 Telephone:+86(10)82330558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Room 2206 22/F, Xueyuan International Tower 传真 Fax: +86(10)82327668
学院国际大厦 22 层 2206 No.1 Zhichun Road, Haidian Dist. 网址 Internet: www.daxincpa.com.cn
邮编 100083 Beijing, China, 100083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审核报告
大信专审字[2024]第 1-02382 号
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进行了审核。
一、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规定编制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贵公司编制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发表审核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审核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贵公司编制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有关资料与文件、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编制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的情况。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LLP 电话 Telephone:+86(10)82330558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Room 2206 22/F, Xueyuan International Tower 传真 Fax: +86(10)82327668
学院国际大厦 22 层 2206 No.1 Zhichun Road, Haidian Dist. 网址 Internet: www.daxincpa.com.cn
邮编 100083 Beijing, China, 100083
四、其他说明事项
本报告仅供贵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其它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贵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审核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 国 · 北 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二日
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的规定,将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955号)同意注册,公司于2022年8月31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00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5.6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4,2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6,251.13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7,948.8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8月23日全部到位,由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验,并出具了《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2]第1-00139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2、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单位:万元人民币
项目 金 额
募集资金总额 64,200.00
减:发行费用 6,251.13
募集资金净额 57,948.87
减:累计已投入募投项目金额 23,519.54
减:购买理财产品 24,493.20
银行手续费支出 0.04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 934.87
募集资金期末余额 10,870.96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
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2年9月,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翠微路支行和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万寿路南口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账号:0200186419200156903)。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2年9月,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万寿路支行和东方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万寿路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755945159810203)。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2年9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上海驿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和东方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虹口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5000109027443)。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2年9月,公司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和东方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101040160001442762)。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余额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万寿路南口支行 0200186419200156903 345.08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万寿路支行 755945159810203 4,397.35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虹口支行 15000109027443 5,022.40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 1101040160001442762 1,106.13
合 计 10,870.96
注 1:公司银行账户 0200186419200156903 开户行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万寿路南口支行,该支行是中
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翠微路支行的下级支行,由于万寿路南口支行没有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权限,因此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银行为其上级支行。
注 2:公司银行账户 15000109027443 开户行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虹口支行,该支行是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
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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