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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臣实业: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04-15 19:55:49

证券代码:001218 证券简称:丽臣实业 公告编号:2024-006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6.50 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不送红股。
2、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3、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4、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召开
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一)2023 年度公司可供分配利润情况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3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5,720,525.42元,扣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计提的法定盈余公积金 8,581,018.98 元,并扣除 2023 年
分配的 2022 年度的利润 75,596,220.00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661,748,987.27
元,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713,292,273.71 元。公司 2023 年度母公司实
现净利润 85,810,189,77 元,扣除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计提的法定盈余公积金8,581,018.98元,并扣除2023年分配的2022年度的利润75,596,220.0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126,326,981.29 元,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27,959,932.08 元。按照母公司与合并数据孰低原则,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27,959,932.08 元。
(二)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为积极回报股东,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目前经营发展状况,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原则,保证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前提下,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6.5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
增股本。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为 131,660,000 股,以此计算 2023
年度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85,579,000 元(含税),占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 63.06%。如再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发生变化,公司将按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二、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案是基于公司 2023 年度实际经营和盈利情
况,以及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预期和战略规划,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 前提下,为积极回报全体股东而提出的,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要求。
三、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公司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尽可能综合考虑公司发展与投资者的利益诉求,与公司经营业绩相匹配,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
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应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与公司未来良好的盈利预期相匹配,符合公司发展规划,符合《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对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全体监事一致审议通过并同意对外公告《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 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编制的《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情况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系依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体现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查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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