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安隆: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内容调整及存续期展期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11-17 17:03:45
证券代码:300596 证券简称:利安隆 公告编号:2025-075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内容调整及存续期展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内容调整及存续期展期的议案》,同意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部分内容调整及存续期展期12个月。根据公司股东会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1.公司于2023年1月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相关议案于2023年1月19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实施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3日、2023年1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3-001、2023-002、2023-006)。
2.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相关议案于2023年5月15日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于公司2023年4月26日、2023年5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2023-039、2023-048)。
3.公司于2023年6月16日披露了《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7),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通过市场竞价的方式累计买入公司股票4,052,367股,占公司总股本229,619,667 股的 1.76% ,成交金额为160,083,870.79元,成交均价为39.50元/股。
4.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认购的股票的锁定期为12个月,自公告最后一笔买入公司股票之日起计算,即2023年6月16日至2024年6月15日。公司于2024年5月15日披露了《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
5.公司于2024年11月1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议案》(公告编号:2024-057),同意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12个月,存续期在原定到期日的基础上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6年1月18日。
6.公司于2025年7月17日披露了《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将于2026年1月18日届满。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届满前,持股计划持有人可根据持股计划的安排和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卖出股票或是否提请董事会决定延长存续期。
7.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于2025年10月28日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358,69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6%,受让方与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或者一致行动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仍持有公司股份3,693,67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1%。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均未出现用于抵押、质押、担保或偿还债务等情形;未出现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累计持有公司股票数量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以及任一持有人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股票数量超过公司股本总额1%的情形;未出现员工持股计划之外的第三人对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和资金提出权利主张的情形。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公司权益分派方案
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公司实施了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权益分派,具体如下:
1.2023年6月21日,公司实施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总股本229,619,66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44元(含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获得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1,394,014.25元(含税),持股数量未发生变更。
2.2024 年7月2日,公司实施 2023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29,619,66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44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获得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1,394,014.25元(含税),持股数量未发生变更。
3.2025年5月28日, 公 司 实 施 2024 年 度 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29,619,66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7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获得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1,499,375.79元(含税),持股数量未发生变更。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内容调整及存续期展期的情况
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内容调整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和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对《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相关条款进行调整,本次调整的内容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实际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如下:
序号 调整前 调整后
《天津利安隆新材 2、本员工持股计划在下列期间 2、本员工持股计划在下列期间不
料股份有限公司第 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得买卖公司股票:
三期员工持股计划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
(草案)修订稿》“ 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 公告前十五日内,因特殊原因推
第四章”之“二 2” 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公告日前 迟公告日期的,自原公告日前十
; 30 日起至最终公告日。 五日起至最终公告日。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
《天津利安隆新材 、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 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料股份有限公司第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
三期员工持股计划 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 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
管理办法(修订稿) 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 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
》“第六条”之“( 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 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止。
二 2)” 日。 (4)其他依法律法规不得买卖公
(4)其他依法律法规不得买卖 司股票的情形。
公司股票的情形。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情况
根据《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规定和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可以实施展期。
综合考虑目前证券市场的情况,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为切实发挥员工持股计划实施的目的和激励作用,经出席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董事会同意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再次进行展期,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在原到期日的基础上延长12个月,即存续期延长至2027年1月18日。
除前述内容外,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其它内容不变。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可根据相关规定在延长期内择机出售所持有的公司股票,若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四、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内容调整及存续期展期履行的程序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于2025年11月14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内容调整及存续期展期的事项获得出席持有人会议的
2025年11月1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内容调整及存续期展期的议案》,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进行回避表决。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