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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峰铝业: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公告时间:2025-11-12 16:26:01

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
(2025 年 1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
部控制,完善自我约束机制,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由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全体员工实施的、旨在实现控制目标的过程。
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公司实现发展战略。
第三条 公司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遵循下列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企业及其所属单位的各种业务和事项。
(二)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
(三)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业务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同时兼顾运营效率。
(四)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与企业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
(五)成本效益原则。内部控制应当权衡实施成本与预期效益,以适当的成本实现有效控制。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所属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等。

第二章 内部控制环境
第五条 公司内部环境是企业实施内部控制的基础,一般包括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内部审计、人力资源政策、企业文化等。
第六条 公司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建立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和议事规则,明确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其中:
股东会享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合法权利,依法行使公司经营方针、筹资、投资、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的表决权。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依法行使公司的经营决策权。
管理层负责组织实施股东会、董事会决议事项,主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公司的人员应当独立于控股股东。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在控股股东不得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行政职务。控股股东高级管理人员兼任公司董事的,应当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承担公司的工作。
第七条 董事会负责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按照公司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
公司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查公司内部控制,监督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情况,协调内部控制审计及其他相关事宜等。审计委员会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二)审阅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三)督促公司内部审计计划的实施;
(四)指导内部审计部门的有效运作。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应当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给管理层的各类审计报告、审计问题的整改计划和整改情况应当同时报送审计委员会;
(五)向董事会报告内部审计工作进度、质量以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
(六)协调内部审计部门与会计师事务所、国家审计机构等外部审计单位之间的关系。
审计委员会负责人应当具备相应的独立性、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胜任能力。
第八条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监督公司
以风险管理为核心的内部控制工作的落实并对其执行情况进行必要的检查,包括公司财务和非财务的内部控制工作,敦促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对内部控制工作进行必要的纠正和改进。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应当督导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半年对下列事项进行一次检查,出具检查报告并提交审计委员会。检查发现上市公司存在违法违规、运作不规范等情形的,应当及时向本所报告:
(一)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提供担保、关联交易、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提供财务资助、购买或者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等重大事件的实施情况;
(二)公司大额资金往来以及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资金往来情况。
审计委员会应当根据内部审计机构提交的内部审计报告及相关资料,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书面的评估意见,并向董事会报告。董事会或者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或者重大风险的,或者保荐人、会计师事务所指出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存在重大缺陷的,董事会应当及时向本所报告并予以披露。公司应当在公告中披露内部控制存在的重大缺陷或者重大风险、已经或者可能导致的后果,以及已采取或者拟采取的措施。
第九条 公司管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建立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机制和内部控制制度并保持其有效性。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
第十条 公司各部门、分子公司(以下简称“本单位”)具体负责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组织本单位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及时纠正本单位内部控制存在的缺陷和问题,并对本单位内部控制不力、不及时纠正内部控制缺陷等承担相应责任。各单位负责人为本单位内部控制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内部控制制度的持续更新,参与和配合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第十一条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是公司内部控制建设的牵头部门,负责拟定公司内部控制基本制度;组织各单位识别、评估风险,设置关键控制措施,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各单位有效实施和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第十二条 公司通过编制员工手册,使全体员工掌握内部机构设置、岗位职
责、业务流程等情况,明确权责分配,正确行使职权。
第十三条 公司制定和实施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的人力资源政策,重视人力资源的引进与开发、人力资源的使用与退出,结合人力资源现状和未来需求预测,建立人力资源发展目标,制定人力资源总体规划和能力框架体系,优化人力资源整体布局,明确人力资源的引进、开发、使用、培养、考核、激励、退出等管理要求,同时定期对年度人力资源计划执行情况进行评估,总结人力资源管理经验,分析存在的主要缺陷和不足,完善人力资源政策,实现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
第十四条 公司规范加强文化建设,培育积极向上的价值观和社会责任感,发挥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企业文化建设中的主导作用,倡导诚实守信、爱岗敬业、开拓创新和团队协作精神,树立现代管理理念,强化风险意识。
第三章 风险评估
第十五条 公司风险评估是公司及时识别、系统分析、准确评估经营活动中与实现内部控制目标相关的内部风险和外部风险,确定相应的风险承受度,合理确定风险应对策略。
第十六条 公司识别与评估的内部风险主要有:
(一)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业操守、员工专业胜任能力等人力资源因素;
(二)组织机构、经营方式、资产管理、业务流程等管理因素;
(三)研究开发、技术投入、信息技术运用等自主创新因素;
(四)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财务因素;
(五)营运安全、员工健康、环境保护等安全环保因素;
(六)其他有关内部风险因素。
第十七条 公司识别和评估的外部风险主要有:
(一)经济形势、产业政策、融资环境、市场竞争、资源供给等经济因素;
(二)法律法规、监管要求等法律因素;
(三)安全稳定、文化传统、社会信用、教育水平、消费者行为等社会因素;
(四)技术进步、工艺改进等科学技术因素;

(五)自然灾害、环境状况等自然环境因素;
(六)其他有关外部风险因素。
第十八条 公司组建按照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及其影响程度等,对识别的风险进行分析和排序,确定关注重点和优先控制的风险。并根据风险分析的结果,结合风险承受度,权衡风险与收益,综合运用风险规避、风险降低、风险分担和风险承受等风险应对策略,实现对风险的有效控制。同时持续收集与风险变化相关的信息,进行风险识别和风险分析,及时调整风险应对策略。
第四章 控制活动
第十九条 公司控制活动是企业根据风险评估结果,采用相应的控制措施,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度之内。公司内部控制涉及经营活动中所有业务环节,针对经营活动各业务环节的特点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控制措施包括: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授权审批控制、会计系统控制、财产保护控制、预算控制、运营分析控制和绩效考评控制等。
第二十条 公司全面系统地分析、梳理业务流程中所涉及的不相容职务,建立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机制并实施相应的分离措施。公司各业务线、各部门之间通过具有明确的职责分工、不相容岗位职能适当分离,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
第二十一条 公司建立问责管理制度,健全内部管理的约束机制,强化责任担当意识,督促全体员工在所辖工作范围内自动自发尽职尽责。
第二十二条 公司实行会计系统控制措施。财务部门作为会计机构,配备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会计从业人员,严格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加强会计基础工作,明确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会计报告的处理程序,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公司制定财务内控制度,内容涉及资金管理、资金授权审批管理等,对公司财务管理各个环节进行有效控制,确保公司会计管理的内部控制在重大方面具有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
第二十三条 公司建立全面预算管理制度,编制经营、资本、财务等年度收支总体计划,对公司经济业务规划进行授权批准。具体包括:

(二)预算的编制和审定;
(三)预算指标的下达及相关责任人和部门的落实;
(四)预算执行的授权;
(五)预算执行过程的监控;
(六)预算差异的分析与调整;
(七)预算业绩的考核。
第二十四条 公司针对不同业务类型,制定具有实践操作的供应商准入、询价比价、供应商评价及管理、关键采购岗位管理等流程,制定供应商和采购业务管理等相关制度,避免因不相容职务未分离控制而可能引发的风险,从源头规范运行公司物料及服务的采购与供应。
第二十五条 公司建立研发项目管理制度,涵盖了项目筛选、项目立项、项目进度管理、项目阶段性评估、项目总结验收、项目资料归档等全流程。鼓励自主创新,重视产品研究,确保研发项目从项目立项、实施、验收全过程有章可循、规范有序。
第二十六条 公司制定生产相关的流程规范,对生产计划及执行、原材料及半成品管理、质检等关键业务环节进行管理规范,确保相关业务按规定程序执行,并得到适当的授权审批,确保生产环节符合公司的实际产能和发展需求,有效控制公司产品质量。
第二十七条 公司围绕发展战略和运营需要,对公司人力资源进行总体规划,在招聘、培训、晋升、薪酬等方面制定了相关的流程、制度和管理办法。规范人力资源聘用、培训、薪酬福利、绩效考核、员工离职等关键业务,实现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优化。
第二十八条 公司通过各项制度和流程规范合同、票据、印章管理。公司按照专人管理、相互牵制、适当审批、严格登记的原则,规范对合同、票据、印章等的管理。公司建立合同审批及管理系统,针对不同合同进行分类处理,业务、财务、管理层各环节审核,并对公司合同实行档案化管理。票据有连号控制、作废控制、空白凭证控制以及领用登记控制等专门措施。公司公章、业务专用章、财务专用章、电子印签等的保管、审批、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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