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特佳: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11-09 15:31:58
证券简称:奥特佳 证券代码:002239 公告编号:2025-072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部分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次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预留授予日:2025 年 7 月 2 日
2.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2025 年 11 月 11 日
3.预留授予数量:13,499,500 股(占授予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41%)
4.预留授予价格:1.26 元/股
5.预留授予人数:64 人
6.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规定,本公司现已完成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预留部分的股票授予登记工作,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4 年 6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律师事务所就该事项发表了意见。
2.2024 年 6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6 月 18 日监事会出具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3.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7 日至 6 月 27 日在公司内部网站上公示
了《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满后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
2024 年 6 月 28 日,公司披露了《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审核意见》。
4.2024 年 7 月 3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7 月 4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等公告。
5.2024 年 9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授予数量、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价格进行了调整,
并确定 2024 年 9 月 6 日为授予日,以 1.26 元/股的价格向 110 名激
励对象授予 6,636.57 万股限制性股票。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4 年 9 月 20 日,公司完成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
7.2025 年 3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该议案于 2025
年 4 月 16 日经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8.2025 年 6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该议案于 2025
年 6 月 27 日经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2025 年 6 月 28 日,公
司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并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9.2025 年 7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同意以 2025 年 7 月 2 日为预留部分的激励股票的授予日,以 1.26
元/股的价格向符合条件的67名激励对象授予合计1483.86万份限制性股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0.2025 年 8 月 2 日,公司发布《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完成暨股本变动的公告》,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了回购注销手续,公司总股本由 3,309,623,844 股变更为3,308,833,844 股。
11.2025 年 9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
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2025 年 10 月 21 日,公司
完成了解除限售的办理程序并发布《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
公告》,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为 107 名,解除限售数量为
23,571,252 股,上市流通日为 2025 年 10 月 23 日。
二、预留授予登记情况
(一)预留授予日:2025 年 7 月 2 日
(二)预留授予价格:1.26 元/股
(三)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四)预留授予数量:13,499,500 股
(五)预留授予人数: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为 64 人,
包括公司董事、核心技术及业务骨干人员(无独立董事),具体分配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授予限制性股 占本激励计划公告
姓名 职务 票数量(万股) 票总数1的比例 日股本总额的比例
(%) (%)
王振坤 董事长 100 1.25% 0.03%
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持续发展有重要作用
1249.95 15.65% 0.39%
的核心技术及业务骨干人员(63 人)
预留授予部分合计 1349.95 16.9% 0.42%
(六)本激励计划的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自预留授予登记完
成之日起 12 个月、第 12 个月至第 24 个月。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的限售期视具体授予年份而定。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因获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发放股票红利、股票拆分等股份同时按本激励计划进行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1 此处“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指的是首次授予股份(66,365,700 股)及预留授予股份(13,499,500 股)登记完成时之和,共 79,865,200 股。
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具体如下:
预留授予的股票 解除限售的时间 解除限售的比例
解 除 限售的安排
第一个解除 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 50%
限售期 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解除 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 50%
限售期 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七)解除限售的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为 2025 年、2026 年两个
连续的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条件之一。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的业绩考核目标为:
解除限售期 对应的考核年度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2025年 净利润金额不少于18500万元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2026年 净利润金额不少于20000万元
各考核年度对应考核目标 各考核年度对应公司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M)
完成度(A)
当A<80%时 M=0
当80%?A<90%时 M=80%
当90%?A<100%时 M=90%
当A≥100%时 M=100%
说明:1.上述“净利润”指的是本次股权激励实施所产生的激励费用摊销前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金额。由本次股权激励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2.在解除限售日,本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若因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而使得某年度限制性股票无法解除限售,则公司将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当年度对应的限制性股票作回购注销处理。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考核按照《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在激励期间分年度进行考核。各考核年度内,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共 4 个档次,届时按照下表确定个人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
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个人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N) 100% 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