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查股网 > 最新消息
股票行情消息查询:

协创数据: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公告时间:2025-10-13 18:57:36

中国 深圳 福田区 益田路6001号太平金融大厦11、12楼
11&12F.,TAIPINGFINANCETOWER,YITIANROAD6001,FUTIAN,SHENZHEN,CHINA
电话(Tel.):(0755)88265288 邮政编码:518038
网址(Website):www.sundiallawfirm.com 传真(Fax.):(0755)88265537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
法律意见书
信达会字(2025)第322号
致: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 规则》(下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现行有效的《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广东信达 律师事务所(下称“信达”)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万威世律师、赖凌云律师(下称“信达律师”)出席贵公司 2025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下称“本次股东 会”),在进行必要验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贵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等事项发表见证意见。

信达律师根据《股东会规则》第五条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 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本次股东会的相关事实出具如下见证意见: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贵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9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站上刊载了《协创数据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下称“《股东会 通知》”)的公告,按照法定的期限公告了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时间和地点、会议 召开方式、会议审议事项、出席会议对象、登记办法等相关事项。
信达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 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开
1、根据《股东会通知》公告,贵公司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已提前十五日 以公告方式发出,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根据《股东会通知》公告,贵公司有关本次股东会会议通知的主要内容 有:会议时间、会议地点、会议内容、出席对象、登记办法等事项。该等会议 通知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 2
025 年 10 月 13 日(星期一)14:00 在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23号耀华
创建大厦 1 座 12 层 1209 号房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 年 10 月 13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13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10 月 13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会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与会议通知中所载明的时间、地点一致, 本次股东会由贵公司董事长耿康铭先生主持。

信达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
(一)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经信达律师验证,参加本次股东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190 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131,759,60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38.0675%。
其中,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 人,代表股份数为 12
7,933,509,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36.9621%;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187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3,826,09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1.1054%。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还有贵公司的部分董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及信达律师。
(三)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
根据《股东会通知》公告,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贵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具备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
信达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及其他人员均具备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资格,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会的各项议案的表决程序和结果
(一)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
根据《股东会通知》公告,本次股东会审议如下事项:
1、《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境外上市股份(H 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的议案》
2、《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境外上市股份(H 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方案的议案》

2.0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02、发行上市时间
2.03、发行上市地点
2.04、发行方式
2.05、发行规模
2.06、定价原则
2.07、发行对象
2.08、发售和分配原则
2.09、承销方式
2.10、决议有效期
3、《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境外上市股份(H 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境外上市股份(H 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相关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
5、《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6、 《关于公司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7、《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处理与本次首次公开发行境外上市股份(H 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
8、《关于确定公司董事角色的议案》
9、《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和招股说明书责任保险等与上市发行相关保险的议案》
10、《关于制定公司于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及相关议事规则(草案)的议案》
10.01、《关于制定<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
10.02、《关于制定<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的议案》
10.03、《关于制定<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的议案》
11、《关于修订公司于 H 股发行上市后生效的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11.01、《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草案)>的议案》
11.02、《关于修订<关联(连)交易管理制度(草案)>的议案》

11.03、《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草案)>的议案》
11.04、《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草案)>的议案》
12、《关于购买资产的议案》
经信达律师审查,贵公司本次股东会列入通知的议案作了审议,并以记名 方式进行了现场和网络表决。
信达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会对上述议案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表决程序
1、现场表决情况根据贵公司指定的股东代表对表决结果所做的统计及信达 律师的核查,本次股东会对列入通知的议案依次进行了表决,并当场公布了现 场表决结果。
2、网络表决情况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授权为上市公司提供网络信息服务的 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贵公司的网络投票结果,列入本次《股东会通知》 的议案均获得表决和统计。
3、监票人、计票人和信达律师共同进行监票和计票,并当场宣布表决结果,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对表决结果没有提出异议。
信达律师认为:现场及网络投票的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表决结果
1、《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境外上市股份(H 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
限公司主板上市的议案》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现场及网络投票同意票数为131,688,682股,占 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62%;反对票64,920股,占出席会议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3%;弃权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6%。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网络及现场合计):同意 3,757,45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1475%;反对 64,9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958%;弃权 6,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67%。
2、《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境外上市股份(H 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方案的议案》
2.0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现场及网络投票同意票数为 131,683,68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24%;反对票 64,92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93%;1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3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3%。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网络及现场合计):同意 3,752,45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169%;反对 64,9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958%;弃权 1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73%。
2.02、发行上市时间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现场及网络投票同意票数为131,683,50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22%;反对票65,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4%;弃权1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3%。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网络及现场合计):同意3,752,2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122%;反对65,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005%;弃权1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73%。
2.03、发行上市地点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现场及网络投票同意票数为131,683,68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24%;反对票64,92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3%;弃权1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3%。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网络及现场合计):同意3,752,45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169%;反对64,9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95

协创数据300857相关个股

天天查股:股票行情消息 实时DDX在线 资金流向 千股千评 业绩报告 十大股东 最新消息 超赢数据 大小非解禁 停牌复牌 股票分红查询 股票评级报告
广告客服:315126368   843010021
天天查股网免费查股,本站内容与数据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沪ICP备15043930号-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