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瑞科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告时间:2025-07-18 19:25:08
常熟市国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常熟市国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国瑞科技
股票代码:300600
信息披露义务人:龚瑞良
通讯地址:常熟市常福街道******
住所:常熟市常福街道******
股权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2025-7-17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其所任职、持有权益公司的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根据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常熟市国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常熟市国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 释 义......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5
第四节 权益变动情况 ......7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9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10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1
附表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11
第一节 释 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龚瑞良
上市公司 指 常熟市国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常熟市国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元 指 人民币元
注:本报告书中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均为四舍五入造成。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名 龚瑞良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件号码 32052***6511******
住所 常熟市常福街道******
通讯地址 常熟市常福街道******
是否取得其它国家或地区的居留 否
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自身资金需求而减持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6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持有公司股份 63,943,52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1.73%)的股东龚瑞良先生拟在 2025 年 06 月 27 日至 2025 年 09 月 26 日期间
减持本公司股份 8,827,034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3%。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份 2,939,921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00%),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2,235,3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76%)。前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以上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明确的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未来 12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情况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 2021 年 8 月 24 日至 2025 年 7 月 17 日期间通过集中竞
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7,297,321 万股,减持后信息披露义务
人的持股比例由 22.45%变动至 19.97%。权益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占总股本 减持股份
(股) 比例 来源
集中竞价 2022 年 2 月 28 日 10.42 元 2,122,100 0.72% 首 次 公 开
-2022 年 8 月 27 日 发 行 前 股
龚瑞良 份、上市后
集中竞价 14.04 元 2,939,921 1% 资 本 公 积
2025 年 6 月 27 日 金 转 增 股
-2025 年 7 月 17 日 份
大宗交易 12.02 元 2,235,300 0.76%
注:2021 年 10 月 26 日,公司因股权激励业绩未达标,回购注销 2,613,240
股,龚瑞良先生持有股份 66,065,625 股,占公司回购注销前总股本 22.26%,回
购完成后,龚瑞良先生持股比例被动增加至 22.45%;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 294,234,480 股。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数量情况如下:
股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东 股份性质
姓
名 股数(股) 占总股本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比例(%) 例(%)
持有股份 66,065,625 22.45 58,768,304 19.97
龚 其中:
瑞 无限售条件股份 66,065,625 22.45 58,768,304 19.97
良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0 0.00
注:本公司总股本 294,234,480 股。
三、信息披露人权益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58,768,30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9.97%,其中 55,000,000.00 股为质押股份,不存在其他权利限制的情形。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主体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龚瑞良先生,不属于公司第一大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第一大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6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持有公司股份 63,943,52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1.73%)的股东龚瑞良先生拟在 2025 年 06 月 27 日至 2025 年 09 月 26 日期间
减持本公司股份 8,827,034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3%。
2025 年 6 月 27 日至 2025 年 7 月 17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交
易和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5,175,221 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1.76%。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占总股本 减持股份
(股) 比例 来源
首 次 公 开
集中竞价 14.04 元 2,939,921 1% 发 行 前 股
龚瑞良 2025 年 6 月 27 日 份、上市后
-2025 年 7 月 17 日 资 本 公 积
大宗交易 12.02 元 2,235,300 0.76% 金 转 增 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