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菱股份: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采取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时间:2025-07-17 18:46:06
证券代码:002766 证券简称:索菱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6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采取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股票期权简称:索菱 JLC3, 股票期权代码:037418
本次符合股票期权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为 4 人,可行权数量为 45 万份,
行权价格为 5.19 元/份。
本次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
根据行权手续办理的实际情况,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
期实际行权期限为 2025 年 7 月 21 日-2026 年 3 月 20 日。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份仍具
备上市条件。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7 日召
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 限售条件及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2023 年限制性股 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满足,同意为符合行权条件的 4 名激励对象
办理行权手续,可行权数量为 45 万份,行权价格为 5.19 元/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自主行权事项已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自主行权相关手续的办理。
自 2025 年 7 月 21 日起,公司激励对象可以在实际可行权期间内的可行权日
通过承办券商股票交易系统进行自主行权。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3 年 10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
《关于核查<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3 年 10 月 21 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
征集表决权的公告》,独立董事李明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表决权。
3、2023 年 10 月 23 日至 2023 年 11 月 1 日,公司在内部对拟激励对象的
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
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2023 年 11 月 2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3 年 11 月 7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自查报告》。
5、2023 年 11 月 22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
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6、2024 年 9 月 25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
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 与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相关事项已经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对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 表了核查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7、2025 年 6 月 17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
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及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
案》。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对本次事项进行 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二、董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1、第一个等待期届满的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部分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为“自 股票期权首次授予之日起 1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股票期权首次授予之日起 2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之日
为 2023 年 11 月 22 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等待期已经届
满。
2、满足可行权条件情况的说明
可行权条件 成就情况
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
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
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未发生上述情况,满足可行
权条件
3、上市后最近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
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
选;
3、最近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
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可行权条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上市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业绩考核指标达成情况:
首次授予权益第一个行权期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根据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显示,
业绩考核指标 公司2024 年营业收入(剔除关联
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交易后)为 1,369,524,616.13
1、 以 2022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 元,相较公司2022 年(剔除关联
第一个行权期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40%; 交 易 后 营 业 收 入
2、 2024 年净利润不得低于 2023 年净 750,246,731.56 元)增长率为
利润水平且不得为负。 82.54%。
注: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剔除关联交易部分的上
2024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市公司的营业收入;“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净利润为60,067,614.66 元,不
东的净利润。 低于 2023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满足可
行权条件。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7 名激励对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 象中,3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
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与 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已不符合行
权条件,公司已注销其已获授但
“不合格”两个等级,具体如下: 尚未行权的65 万份股票期权,
考评结果 合格 不合格 该事项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
个人层面行权比例 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他仍然在职
(N) 100% 0% 的4 名激励对象2024 年度个人
在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达成的前提下,若激励对象 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合格”,
个人层面行权比例为100%。
个人绩效考核结果达到“合格”,则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
年的股票期权可全部行权;若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
为“不合格”,则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的股票期权不得
行权,由公司注销。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满足,并同意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相关授权,为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行权事宜。
三、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是否存在差异的说明
除首次授予获授股票期权的 3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等原因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 65 万份外,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情况与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及已披露的相关内容一致。
四、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安排
1、股票期权简称:索菱 JL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