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强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公司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7-04 18:08:41
证券代码:300160 证券简称:秀强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1
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公司股份
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持股 5%以上股东香港恒泰科技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宿迁市新星投资有限
公司、卢秀强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一、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2 日在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香港恒泰科技有限公司及其
一致行动人宿迁市新星投资有限公司、卢秀强先生(以下简称“本次减持股东”)
计划自前述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即 2025 年 6 月 16 日至
2025 年 9 月 15 日)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3,188,387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3.00%)。
公司于2025年7月3日收到本次减持股东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触及1%
整数倍的告知函》,在2025年7月2日至2025年7月3日期间,本次减持股东通过集
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7,729,42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00%)。本次减持股
东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16.63%下降至15.63%(以下简称“本次权益变动”),
本次权益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二、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情况说明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1 香港恒泰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 香港九龙深水埗区荔枝角永康街63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2 宿迁市新星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 江苏省宿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北斗电子信息产业园生产区1办
公楼301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3 卢秀强
住所 江苏省宿迁市******
权益变动时间 2025年7月2日至2025年7月3日
2025年7月2日至2025年7月3日期间,本次减持股东通过集中竞价
权益变动过程 方式减持公司股份7,729,42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00%;本次
权益变动后,本次减持股东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16.63%下降
至15.63%。本次权益变动对公司无重大影响。
股票简称 秀强股份 股票代码 300160
变动方向 上升□ 下降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A股 7,729,421 1.00
合 计 7,729,421 1.00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请注明)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 不适用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 占总股本
股数(股) 例(%) 股数(股) 比例(%)
持有股份 64,920,320 8.40 64,920,320 8.40
香港恒泰科技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64,920,320 8.40 64,920,320 8.40
有限公司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0 0.00
持有股份 51,746,244 6.69 44,016,823 5.69
宿迁市新星投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51,746,244 6.69 44,016,823 5.69
资有限公司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0 0.00
持有股份 11,872,000 1.54 11,872,000 1.54
卢秀强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968,000 0.38 2,968,000 0.38
有限售条件股份 8,904,000 1.15 8,904,000 1.15
持有股份 128,538,564 16.63 120,809,143 15.63
合计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19,634,564 15.48 111,905,143 14.48
有限售条件股份 8,904,000 1.15 8,904,000 1.15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是 否□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 公司于2025年5月22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
意向、计划 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本
次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
减持数量在减持计划范围内。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履行完毕。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 是□ 否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
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 是□ 否
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本次减持股东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告知函》。
注:上述计算尾数差为四舍五入造成。
特此公告。
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7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