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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星宇: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公告时间:2025-04-25 22:09:25

证券代码:873806 证券简称:云星宇 公告编号:2025-020
北京云星宇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公司同一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5 月 27 日 13:30。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5 年 5 月 26 日 15:00—2025 年 5 月 27 日 15:00。
登记在册的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
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 4008058058 了解更多内容。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73806 云星宇 2025 年 5 月 22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 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本公司聘请的北京市立方律师事务所的律师。
(七)会议地点
北京市丰台区方庄芳星园二区 4 号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53 号——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年度报告》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公司编制了《北京云星宇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bse.cn)披露的《北京云星宇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21)、《北京云星宇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22)。
审议《关于公司<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顺利完成 2024 年度财务决算工作,编制了《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相关财务报表数据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bse.cn)披露的《北京云星宇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报告》(公告编号:2025-023)。
审议《关于公司<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兼顾股东利益和公司发展等综合因素下,公司拟进行权益分派,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 元(含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北京云星宇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审议《关于预计 2025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公司针对 2025年的日常性关联交易进行预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bse.cn)披露的《北京云星宇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 2025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

审议《关于公司<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4 年,公司董事会锚定高质量发展战略目标,严守法规底线与章程要求,忠实履行责任,强化战略引领,夯实合规运营,实现治理效能与经营绩效双提升。董事会以规范运作护航业务发展,推动公司持续稳健发展。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公司治理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编制了《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关于公司<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4 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依法履行职责,通过日常监督、年度监督检查等形式,加强对公司经营管理的监督,严格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对公司董事会和经营层履行职务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充分发挥监事会的监督作用,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公司治理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编制了《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为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增强公司董事勤勉尽责、忠实诚信的工作意识,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创造性,促进公司经营目标实现。根据《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同时参考同行业公司董事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运营情况,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制订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bse.cn)披露的《北京云星宇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
审议《关于公司 2025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为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增强公司监事勤勉尽责、忠实诚信的工作意识,根据《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bse.cn)披露的《北京云星宇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
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2024 年,公司独立董事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制度规定,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审慎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各位独立董事就 2024 年履职情况进行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bse.cn)披露的《北京云星宇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马苏)》(公告编号:2025-036)、《北京云星宇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家易)》(公告编号:2025-037)、《北京云星宇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强)》(公告编号:2025-038)。
审议《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
审计机构的议案》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 2024 年度审计工作中恪尽职守,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遵守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情况。现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5 年度的审计机构,聘任期为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bse.cn)披露的《北京云星宇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
审议《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张学华女士因工作调整,辞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为确保董事会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需补选 1 名非独立董事。经股东推荐,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并征询本人意见后,公司董事会提名邱新宇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董事辞职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董事任命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议案序号为(三)、(四)、(十一);上述议案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议案序号为(四);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
2、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
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5、网络投票登记: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相关规定办理身份认证。
(二)登记时间:2025 年 5 月 26 日 13:00-15:00
(三)登记地点:北京市丰台区方庄芳星园二区 4 号楼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联系人:邢凯风、肖晓童
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方庄芳星园二区 4 号楼
电话:010-87680268
传真:010-63730219
(二)会议费用: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北京云星宇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北京云星宇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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