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分科技: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赛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公告时间:2025-02-16 15:34:49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赛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人”)作为苏州赛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分科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规定,对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赛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204 号),公司获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4,997.5690 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4.32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15,894,980.8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5,801,255.97 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5
年 1 月 7 日出具的容诚验字[2025]210Z0003 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
公司已经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保证专款专用,并与保荐人、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及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情况
由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低于《苏州赛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和募集资金的高效使用,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情况,对本次募集资金项目拟投入金额进行调整,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等方式解决,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投项目名称 项目实施单 募投项目投 调整前募集资金 调整后募集资金
位 资总额 拟投入金额 拟投入金额
20万升/年生物医
1 药分离纯化用辅 扬州赛分 41,467.68 33,423.41 16,580.13
料
2 研发中心建设项 赛分科技、 19,816.22 19,499.25 -
目 赛分生科
3 补充流动资金 赛分科技 27,077.34 27,077.34 -
合计 88,361.24 80,000.00 16,580.13
三、本次调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是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中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要求,加强对募投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督,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
四、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已于 2025 年 2 月 14 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和第
二届监事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实际情况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专项意见说明
监事会意见:监事会认为本次对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的调整是基于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原计划募集资金金额,并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和募集资金的高效使用所做出的决策。调整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本次调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
律法规以及《苏州赛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实施造成不利影响。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是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制度的规定。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赛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刘 拓 李雨修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