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科力: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10月修订)
公告时间:2024-10-25 17:19:27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零二四年十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以有限公司整体变更的方式发起设立;在江苏省无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2020071491965XM。
第三条 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22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首次向
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170 万股,于 2017 年 10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全称: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WUXI ACRYL TECHNOLOGY CO.,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新材料产业园
邮政编码:214196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9,570.0121 万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十一条 公司为中国法人,受中国法律管辖和保护。
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遵守社会公德、
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因为专一,所以精细。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丙烯酸树脂、聚酯树脂、脂环族
环氧树脂、改性环氧树脂、脂肪胺、聚酯光学材料、环烯烃聚合物、硅溶胶的生 产、销售;国内贸易(不含国内限制及禁止类项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 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 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四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
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 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六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集中存管。
第十八条 公司发起人名称、认购的股份数、持股比例、出资方式为:
序号 名 称 认购股份数额 持股比例 出资方式 出资时间
(万股) (%)
1 朱学军 2930 33.319 净资产折股 2013.6.18
2 朱轶谊 100 1.1372 净资产折股 2013.6.18
3 崔小丽 1000 13.372 净资产折股 2013.6.18
4 朱萌 1000 13.372 净资产折股 2013.6.18
190 净资产折股 2013.6.18
5 尤卫民 214.75 2.442
24.75 货币 2020.5.11
6 朱东岩 110 1.251 净资产折股 2013.6.18
7 甘源 120 1.365 净资产折股 2013.6.18
102 净资产折股 2013.6.18
8 张文泉 122 1.387
20 货币 2019.12.23
9 丛远明 40 0.455 净资产折股 2013.6.18
17 净资产折股 2013.6.18
10 蔡保全 20 0.227
3 货币 2019.12.23
11 陆敏 15.5 0.176 净资产折股 2013.6.18
12 净资产折股 2013.6.18
12 徐杰 15 0.171
3 货币 2019.12.23
7.5 净资产折股 2013.6.18
13 倪卫东 10.5 0.119
3 货币 2019.12.23
36 净资产折股 2013.6.18
14 常俊 41 0.466
5 货币 2019.12.23
15 无锡诚鼎创业投资中 320 3.639 净资产折股 2013.6.18
心(有限合伙)
16 冯莉 5 0.057 货币 2019.12.23
17 孟波 4 0.045 货币 2019.12.23
18 施英 4 0.045 货币 2019.12.23
19 郑恒荣 3 0.034 货币 2019.12.23
20 陆燕忠 3 0.034 货币 2019.12.23
21 崔小林 2 0.022 货币 2019.12.23
22 王劲涛 3 0.034 货币 2019.12.23
23 汪永华 3 0.034 货币 2019.12.23
24 钱建斌 3 0.034 货币 2019.12.23
25 徐秀林 3 0.034 货币 2019.12.23
26 王真 6 0.068 货币 2019.12.23
27 王洪娜 5.5 0.063 货币 2019.12.23
28 樊祖园 5 0.057 货币 2019.12.23
29 蔡娟娟 5 0.057 货币 2019.12.23
30 黄佳斯 7 0.079 货币 2019.12.23
31 刘旭东 1.5 0.017 货币 2019.12.23
32 陈菊民 1 0.011 货币 2019.12.23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9,570.0121 万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
第二十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资、担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二十一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本:
(一)公开发行股份;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