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3发行人及保荐机构关于审核中心落实函的回复(2023年半年报财务数据更新版)(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时间:2023-09-28 17:34:15
关于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沪市主板上市申请文件
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之回复报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200 号中银大厦 39 层)
二〇二三年九月
上海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3 年 8 月 8 日出具的《关于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沪市主板上市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上证上审[2023]632 号)(以下简称“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已收悉。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与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对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所列问题进行了逐项落实,现回复如下(以下简称“本问询回复”),请予审核。
本次问询回复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 黑体(加粗)
对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宋体(不加粗)
招股说明书、本次更新内容 楷体(加粗)
说明:
1. 除另有说明外,本问询回复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注册稿)》(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中的含义相同。涉及招股说明书补充披露或修改的内容已在招股说明书中以楷体加粗方式列示。
2. 本问询回复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上存在差异,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目录
问题 1...... 3
保荐机构总体意见: ...... 16
请发行人结合 2023 年上半年的业绩情况、年降政策的影响、对比亚迪的销
售收入、毛利率和在手订单情况、上下游行业情况、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的差异情况,说明公司 2022 年毛利率大幅上涨的合理性,公司高毛利率水平的可持续性,并补充完善相关风险提示。
请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2023 年上半年的业绩情况、年降政策的影响、对比亚迪的销售收入、
毛利率和在手订单情况、上下游行业情况、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的差异情况
(一)2023 年上半年的业绩情况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容诚审字[2023]230Z3878 号审计报告,2023年 1-6 月发行人经营业绩与去年同期比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1-6 月 2022 年 1-6 月 同比变化
营业收入 31,591.07 25,512.93 23.82%
主营业务毛利率 37.98% 38.30% -0.32%
净利润 7,472.07 6,240.91 19.7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7,444.07 6,289.62 18.35%
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7,113.67 6,100.04 16.62%
利润
注:上述主营业务毛利率计算包含运输及仓储费、包装费等合同履约成本。
由上表所示,2023 年上半年发行人业务稳步增长,毛利率水平基本稳定。
(二)年降政策的影响
报告期内,发行人年降实际执行情况对发行人财务状况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1-6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月
年降影响额① 660.89 1,882.03 433.14 188.60
涉及年降收入② 20,803.55 34,710.75 6,224.05 4,234.64
年降比例③=①/② 3.18% 5.42% 6.96% 4.45%
主营业务收入④ 31,261.70 62,324.99 41,298.40 28,917.98
年降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⑤=①/ 2.11% 3.02% 1.05% 0.65%
④
主营业务毛利率⑥ 37.98% 38.52% 28.41% 28.27%
还原年降影响后主营业务毛利率 39.27% 40.33% 29.15% 28.73%
⑦
年降对毛利率影响⑧=⑦-⑥ 1.29% 1.81% 0.74% 0.46%
注 1:还原年降影响后主营业务毛利率=(主营业务收入+年降影响额-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收入+年降影响额);
注 2:上表中毛利率计算包含运输及仓储费、包装费等合同履约成本。
2020-2022 年,发行人年降影响金额分别为 188.60 万元、433.14 万元、1,882.03
万元,占当期涉及年降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4.45%、6.96%、5.42%,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0.65%、1.05%、3.02%,年降幅度总体较为稳定,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比例较小。同期,发行人年降对毛利率影响分别为 0.46%、0.74%、1.81%,总体影响有限。
根据发行人 2023 年已与客户签订的价格协议及 2023 年上半年销售情况,
2023 年上半年,年降影响额和年降比例为 660.89 万元、3.18%,较 2022 年有所
下降,主要原因系发行人 2021 年开始为比亚迪量产供货产品周期已满两年,年降比例较第一年略有下降。
(三)对比亚迪的销售收入、毛利率和在手订单情况
1. 报告期对比亚迪销售收入和毛利率情况
单位:万元
比亚迪 2023 年 1-6 月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销售收入 14,039.50 33,309.97 10,417.46 1,163.27
毛利率-不含合同履约成本 *** *** *** ***
毛利率-含合同履约成本 *** *** *** ***
注:报告期对比亚迪毛利率已按要求申请豁免披露。
报告期内,发行人对比亚迪收入增长较快,主要原因系比亚迪汽车销量快速增加,从而对零部件需求相应增加。其中,2023 年 1-6 月对比亚迪销售收入
14,039.50 万元,较 2022 年 1-6 月销售收入 11,706.85 万元增长约 20%,毛利率
基本稳定。
2023 年 1-6 月,比亚迪汽车销量增长 94.2%,其销量高增长主要由秦系列、
元系列、海洋系列和腾势系列的高增长导致。同期,发行人对比亚迪销售收入增长主要由秦系列格栅产品增加导致,发行人对秦 PLUS DM-i 冠军版的格栅、元
系列的保险杠饰条等项目于 2022 年取得项目定点,自 2023 年 3 月开始量产供
货,销量逐步增加;同时,发行人对海洋系列配套的均为字牌,单价较低,对收
以上因素共同导致比亚迪汽车销量增长速度高于发行人对比亚迪收入增长水平。
2. 比亚迪的在手订单情况
截至本回复出具日,发行人上半年已完成比亚迪实际订单约 1.4 亿元(不含税),下半年预计订单约 2.3 亿元(不含税),主要车型包括秦、元、宋、汉等系列。
(四)上下游行业情况
1. 上游行业情况
(1)原材料
① 上游原材料整体状况
发行人上游材料主要为塑料粒子、金属及其化合物等大宗商品,大宗商品价格主要受宏观经济形势等因素影响。由于发行人对单一材料采购占比较小,且供应商整体较为分散,原材料行业因垄断因素对发行人的不利影响较为有限。
② 2023 年上半年上游原材料采购价格的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采购 ABS、镍角、磷铜球、烫印膜的均价(不含税)列示如下:
单位:元/千克、元/平方米
项目 2023 年 1-6 月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ABS *** *** *** ***
镍角 *** *** *** ***
磷铜球 *** *** *** ***
烫印膜 *** *** *** ***
注:注塑原料、电镀原料、烫印原料采购价格信息已按要求申请豁免披露。
从上述价格变动可以看出,发行人 2023 年上半年塑料粒子、烫印膜采购价格有一定下降,金属价格基本稳定,综合来看,整体采购单价较 2022 年度有所下降。采购单价的下降有助于发行人降低成本,降低销售单价下降对毛利率的影响。
(2)外协采购:发行人外协采购主要为注塑、电镀、喷涂等工艺环节,外
协供应商主要为安徽本地企业,行业整体较为分散。由于发行人自身具备上述工艺的产能且正在逐步扩大现有生产规模,报告期内,发行人外协采购金额占营业成本比例分别为 20.23%、22.65%、18.31%和 11.80%,外协采购比例进一步下降。因此,发行人对外协供应商不存在依赖。
2. 下游行业情况
(1)下游行业整体情况
发行人下游行业主要为主机厂,行业整体较为集中。根据中汽协发布的数据,2022年及2023 年上半年汽车销量排名前十位的企业(集团)销量占比超过 80%,具体如下:
单位:万辆
2022 年 销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