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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微电子: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4-04-29 23:03:16

证券代码:600360 证券简称:华微电子 公告编号:2024-006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在公司本部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 3 名,实到 3 名,符合《公司章
程》规定的法定人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分别以送达、发送电子邮件及电话通知的方式通知了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禹彤女士主持。经与会监事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要求行使职权,会议的召集、召开、提案及表决等程序合法合规;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完整;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科学、程序合法;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时忠于职守、勤勉尽责,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以及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状况、财务管理、经营成果以及定期报告等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检查和监督,认为公司财务管理规范,内控制度严格,财务状况良好,2023年度的财务报告客观、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严格按照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执行,符合公司经营现状。
3、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及将合资公司股权全部转让给关联股东
等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决策、披露、履行等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关联交易定价公允,程序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
4、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2023 年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的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存在重大缺陷,未能合理设计并有效执行,以识别相关交易的商业实质,且未能为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提供合理保证。公司内部控制的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全体成员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后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的反映出公司2023年度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我们保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审核意见如下:

1、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监事会保证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五、审议通过《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银行授信额度的提案,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额度内签署有关贷款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包含控股子公司)与相关合作银行的融资授信期限将陆续到期,根据公司的经营战略及资金状况,拟继续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含用固定资产作为抵押物的贷款),授信额度总额共计 3,508,000,000.00 元,授信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 12 个月内,用以满足公司各项业务的顺利进行。公司将根据资金状况,最大限度保证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益。授信贷款额度累计在该总额以内不再逐项提请公司董事会审批,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全权负责审批相关事宜。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薪酬》的议案
由于本薪酬方案涉及全体监事,全体监事均已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八、审议通过《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已覆盖了公司的各层面和各环节,公司已形成了规范的管理体系,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2、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
3、2023年度,公司未有违反《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重大事项发生。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工作的实际情况。
详见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九、审议通过《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3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6,869,423.90 元;公司 2023 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2023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960,295,304股为基数,拟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116元(含税),总计派发现金股利11,139,425.53元,占公司归属于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30.21%,剩余25,729,998.37元转至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度委托理财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年度委托理财计划的公告》。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 年-2026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的《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鉴于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
相关规定,决定对公司监事会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将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一名。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任期三年。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提名以下人员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禹彤女士、曹锦彭先生。以上监事候选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担任公司监事的资格。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经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并与公司职工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一起组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
为了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第八届监事会的现有监事在新一届监事会产生前,将继续履行监事职责,直至新一届监事会产生之日起,自动卸任。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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