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查股网 > 最新消息
股票行情消息查询:

春秋航空:春秋航空2023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公告时间:2024-04-29 22:03:39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 公司基本情况
春秋航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公司”)是由上海春秋国际旅行社(集团)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春秋国旅”)和上海春秋包机旅行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
秋包机旅行社”)于 2004 年 11 月 1 日共同投资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春秋
国旅及春秋包机旅行社的持股比例分别为 60%和 40%。原公司成立时的注
册资本为人民币 8,000 万元。
2009 年 5 月 15 日,原公司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由春秋国旅对原公司增资
人民币 1.2 亿元,原公司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8,000 万元增加到人民币 2 亿
元,增资后春秋国旅持有原公司 84%的股权,春秋包机旅行社持有原公司
16%的股权。
于 2010 年 10 月 20 日,春秋包机旅行社将其于原公司的 6%及 3%股权分别
转让予上海春翔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翔投资”)及上海春翼投资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春翼投资”),原公司注册资本不变。股权转让后,春秋国
旅、春秋包机旅行社、春翔投资及春翼投资在原公司的持股比例分别为
84%,7%,6%和 3%。
于 2010 年 11 月 5 日,中国民用航空局向原公司出具《民航企业机场联合重
组改制许可决定书》【民航函[2010]1282 号】,许可原公司重组改制为股份
有限公司。根据原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批准的整体变更方案、春秋航空股份
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和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发起人春秋
国旅、春秋包机旅行社、春翔投资及春翼投资采用发起设立方式,将原公司
依法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并更名为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春秋航空”或“本公司”);春秋航空申请登记的变更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0,000 万元,划分为每股人民币 1 元的普通股,共计 30,000 万股;各发起
人的持股比例分别为 84%,7%,6%和 3%,并以其拥有的原公司经审计后
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规定核算的于 2010 年 5 月 31 日的净资产计人
民币 579,702,639 元作为出资,按 1.93:1 的比例全部折为春秋航空的股
份,其中,人民币 30,000 万元作为股本,折股溢价人民币 279,702,639 元
计入资本公积。
于 2014 年 12 月 10 日,本公司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证监许
可【2014】1329 号文《关于核准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的批复》,核准本公司发行不超过 100,000,000 股的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
票。截至 2015 年 1 月 16 日止,本公司已完成向境内投资者首次公开发行
100,000,000 股人民币普通股 A 股,共募集资金 1,816,000,000 元。发行后
本公司总股本增至人民币 400,000,000 元。于 2015 年 1 月 21 日,本公司股
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交易。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 公司基本情况(续)
于 2015 年 9 月 29 日,本公司 2015 年半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业经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公司以 2015 年 6 月 30 日总股本
400,000,000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中股本溢价部分向截止 2015 年 10 月
20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合计转增 400,000,000 股,转增后
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800,000,000 股,该转增股本事项已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进行登记。
于 2016 年 9 月 27 日,经本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根据
《关于〈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议
案》的规定,本公司技术骨干员工共 30 人申购共计 580,000 股的股份占总
股本的比例为 0.0725%,申购完成后本公司总股本为人民币 800,580,000
元。本次授予的 580,000 股限制性股票于 2016 年 11 月 21 日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
于 2017 年 12 月 22 日,本公司获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春秋航空股份有
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发行不超过 139,082,058 股人
民币普通股 A 股股票。截至 2018 年 2 月 5 日止,本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实际发行 116,317,713 股,限售期为 12 个月,共募集资金人民币
3,499,999,984 元。本次发行完成后,本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916,897,713
元。该增发事项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进行登记。
于 2019 年 4 月 17 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
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本
公司回购注销某离职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15,000
股以及因公司业绩考核条件未达标不符合解锁条件的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
的限制性股票 140,000 股,回购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 155,000 股,占总股本
的比例为 0.02%,注销完成后本公司总股本人民币 916,742,713 元。
于 2019 年 12 月 30 日,根据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本公司回购某离职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15,000 股。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
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实施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同时回购注销第三、第四个解锁期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27 名
激励对象的全部 265,000 股限制性股票,占总股本的比例为 0.03%。于
2020 年 6 月 19 日,本公司完成上述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工商登记变更,注
销完成后本公司总股本人民币 916,462,713 元。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 公司基本情况(续)
于 2022 年 2 月 10 日,本公司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证监许可
【2022】300 号文《关于核准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
复》,核准本公司向境内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274,938,813 股的人
民币普通股股票。截至 2022 年 11 月 18 日止,本公司已完成向境内特定投
资 者 非 公 开 发 行 62,086,092 股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股 票 , 共 募 集 资 金
2,999,999,965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972,037,999
元。发行后本公司总股本增至人民币 978,548,805 元。
春秋航空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长宁区定西路 1558 号(乙),法定代表人为王煜。
春秋航空及子公司(以下合称“本集团”)实际从事的主要经营业务为国内航
空客货运输业务,内地至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周边国家的航空客货运运
输业务;航空公司间的代理业务;与航空运输业务相关的服务业务;市际包
车客运、市县际定线旅游客运;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代理货物运
输保险、健康保险、人寿保险、意外伤害保险、责任保险;预包装食品;工
艺礼品、家用电器、日用百货、五金交电、纺织品、电子产品、化工原料、
金属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汽车零配件的批发零售、自有设备租赁业
务,职工食堂、航空配餐;航空地面服务;航空科技领域内的技术服务;物
业管理;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等。
本财务报表由本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4 月 28 日批准报出。
二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集团根据经营特点确定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主要体现在应收款项的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附注二(9))、固定资产折旧(附注二(12))、长期资产减值
(附注二(17))、使用权资产摊销(附注二 (24)) 、收入的确认和计量(附注二
(21))、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附注二(23))、飞机及发动机维修
(附注二(25))等。
本集团在确定重要的会计政策时所运用的重要会计估计及其关键假设详见附
注二(28)。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二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1)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
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
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
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披露规定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2)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
本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的合并及
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3) 会计年度
本集团的会计年度为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4) 记账本位币
本集团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本财务报表以人民币列示。
(5) 企业合并
(a)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集团支付的合并对价及取得的净资产均按账面价值计量,如被合并方是最
终控制方以前年度从第三方收购来的,则以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包括最终
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
为基础。本集团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的差额,
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以冲减的,调整留存收
益。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
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
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二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

春秋航空601021相关个股

天天查股:股票行情消息 实时DDX在线 资金流向 千股千评 业绩报告 十大股东 最新消息 超赢数据 大小非解禁 停牌复牌 股票分红查询 股票评级报告
广告客服:315126368   843010021
天天查股网免费查股,本站内容与数据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沪ICP备15043930号-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