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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格米特: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公告时间:2024-04-29 21:32:20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林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麦格米特”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2019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和 2022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就麦格米特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使用 2019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情况
(一)2019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280 号)核准,公司于 2019 年向社会公开
发行面值总额 65,5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共计 655 万张,
期限 6 年。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0 年 1 月 2 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
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证报告》(中汇会验[2020]0006 号),本次募集资金总额 655,000,000.00 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 4,000,000.00 元后,实际到
账募集资金净额为 651,000,000.00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1 月 2 日存入
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专项账户中,银行账号为611566866。另减除律师费、会计师费用、资信评级费用、发行手续费、信息披露费及路演推介宣传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闲置原因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承诺,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 累计投入
资金 金额
麦格米特智能产业中心建设项目 30,033.13 21,170.98 15,644.46
总部基地建设项目 18,744.09 18,028.82 9,337.92
收购浙江怡和卫浴有限公司 14%股权项目 10,544.80 10,544.80 10,545.59
补充流动资金 15,755.40 15,100.16 15,136.25
合计 75,077.42 64,844.76 50,664.22
上述项目中麦格米特智能产业中心建设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麦格米特电气技术有限公司实施,其他项目由公司实施。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项目投资总额之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公司董事会可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对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公司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发展规划,对项目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则先行投入部分将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以募集资金予以置换。
2、募集资金闲置原因
根据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在资金到位的情况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在项目实施后逐步完成建设投资,逐步投入项目资金。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有部分募集资金在一段时间内处于暂时闲置状态。
二、使用 2022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情况
(一)2022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819 号)核准,公司于 2022 年向社会公开
发行面值总额 122,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共计 1,220 万张,
期限 6 年。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2 年 10 月 19 日对本次发行的资
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债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验证报告》(中汇会验[2022]7136 号),本次募集资金总额 1,220,000,000.00 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4,000,000.00 元后,实际到账募集资金净额为 1,216,000,000.00 元。上述募集资金
已于 2022 年 10 月 19 日汇入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软件基地支行一般
账户中。另减除律师费、会计师费用、资信评级费用、发行手续费、信息披露费及路演推介宣传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270.2613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21,329.7387 万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闲置原因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承诺,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 累计投入
资金 金额
麦格米特杭州高端装备产业中心项目 50,000.00 30,000.00 7,848.48
麦格米特株洲基地扩展项目(二期) 35,000.00 31,000.00 2,235.30
智能化仓储项目 25,000.00 25,000.00 3,211.57
补充流动资金 36,000.00 35,329.74 35,371.35
合计 146,000.00 121,329.74 48,666.70
上述项目中麦格米特杭州高端装备产业中心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麦格米特电气技术有限公司实施;麦格米特株洲基地拓展项目(二期)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蓝色河谷科技有限公司实施;智能化仓储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株洲麦格米特电气有限责任公司实施;补充流动资金由公司实施。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项目投资总额之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公司董事会可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对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公司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根据公司经营状况
和发展规划,对项目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则先行投入部分将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以募集资金予以置换。
2、募集资金闲置原因
根据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在资金到位的情况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在项目实施后逐步完成建设投资,逐步投入项目资金。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有部分募集资金在一段时间内处于暂时闲置状态。
三、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计划安排
公司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前提下,同时结合募投项目投资计划实
施进展情况,公司 2024 年度拟使用额度不超过 1 亿元 2019 年可转换公司债券暂
时闲置募集资金以及不超过 5 亿元 2022 年可转换公司债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的期限自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且上述资金额度在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在该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建立投资台账。
四、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额度:公司在授权期限内使用合计额度不超过 1 亿元 2019 年可
转换公司债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以及不超过 5 亿元 2022 年可转换公司债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二)投资品种:银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保本型理财及国债逆回购品种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的产品。投资产品不得质押。
(三)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四)审批程序:《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需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授权实施期限: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其权限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确定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等。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建立投资台账。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六)本次投资均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投资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公司拟投资的产品是保本型理财产品,具有投资风险低、本金安全度高的特点。但由于影响金融市场的因素众多,本次投资不排除由于金融市场的极端变化而受到不利影响。
2、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的投资进度、资金需求计划和现金储备情况来购买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但不排除由于受到内部和外部因素的影响,使得本次投资出现流动性风险。
3、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投资收益受金融市场供求关系变化、利率市场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风险控制措施
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可能发生的投资风险,公司拟定如下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中心及审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应及时向首席财务官进行汇报,以便公司及时制定应对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财务中心办理购买理财产品时,应与相关金融机构签署书面合同,明确投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公司财务中心根据与相关金融机构签署的协议,办理理财资金支付审批手续。
3、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有权对募集资金使用和购买理财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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