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阳光: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公告时间:2024-04-29 20:56:52
江苏阳光: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通知于2024年4月19日发出,会议于2024年4月28日以现场方式召开,独
立董事应到3名,实到3名。全体独立董事于会前一致推举独立董事陈君担任本
次会议的召集人并主持本次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杨之豪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
集、召开以及表决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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