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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比佰: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4-04-29 19:58:17

证券代码:831768 证券简称:拾比佰 公告编号:2024-014
珠海拾比佰彩图板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4 月 26 日
2.会议召开地点:珠海市金湾区平沙镇怡乐路 181 号 D 栋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通讯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4 月 15 日以邮件、即时通讯
等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杜国栋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9 人。
董事杜半之先生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总经理对 2023 年的工作情况
做总结汇报。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文件规定,由董事长代表董事会汇 报董事会 2023 年度工作情况。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议案内容: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 行)》《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则制度要求,独立董事就 2023 年度工作情况做述职报告。
同时,独立董事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性自查报告》,就其独立性进 行自查。董事会根据独立董事提交的自查报告,就其独立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 了专项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月 29 日披露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
台(www.bse.cn)的《拾比佰: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戴汉龙)》《拾比佰:独立
董事述职报告(黄美娥)》《拾比佰: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高雁鸣)》《拾比佰: 董事会关于 2023 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3 年度财务报告》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 2023 年度财务状况,公司编制了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3 年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
进行了审计,出具了《2023 年年度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披露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的《拾比佰:2023 年度审计报告》《拾比佰:2023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1.议案内容: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要求,公司编制了《2023
年年度报告》及《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披露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的《拾比佰:2023 年 年度报告》《拾比佰: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 2023 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公司编制了《2023 年度财务决
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发展规划、生产经营状况、社会经营环境发展现状及趋势,公司 编制了《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2023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
1.议案内容:

结合公司 2023 年度经营情况及 2024 年度经营发展规划,在兼顾公司发展
及股东利益的前提下,2023 年度公司拟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披露于北京证券交易
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的《拾比佰:关于 2023 年度权益分派的说明》。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1.议案内容:
公司根据相关内部控制程序,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
对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
行了评价,并编制了《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披露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的
《拾比佰: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2024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1.议案内容: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建立和完善经营者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
动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结合公 司的实际经营运行情况与地区薪资水平,公司编制了《2024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方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需回避表决的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杜国栋、杜文雄、杜文 乐、杜文兴、杜半之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政策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基于公司发展战略,为充分调动非独立董事的积极性、主动性,促进公司 稳健发展,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运行情况与地区薪资水平,制定公司非独立董 事 2024 年度薪酬方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需回避表决的关联交易事项,杜国栋、杜文雄、杜文兴、杜文 乐、杜半之、罗晓云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薪酬政策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充分调动独立董事的积极性、主动性,促进公司稳健发展,结合公司的 实际经营运行情况与地区薪资水平,制定公司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薪酬方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需回避表决的关联交易事项,戴汉龙、高雁鸣、黄美娥回避表 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公司 2020-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
机构,其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履行职责,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 也为公司内部控制和财务管理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公司拟继续聘任容诚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披露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的
《拾比佰:拟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公司董事会对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并出具相关
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披露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
平台(www.bse.cn)的《拾比佰: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继续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
任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发表了同意的明确意见,并就 2023 年度对容诚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行监督职责情况出具了相关报告。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披露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
的《拾比佰:2023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 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履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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