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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翔金泰: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公告时间:2024-04-29 19:24:01

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2023年度,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职的原则,积极开展各项工作,认真履行相关职责,现将审计委员会 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 2
名为独立董事,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陈利先生担任,委员是董事蒋仁生先生和独立董事胡耘通先生,独立董事人数占审计委员会成员总数的 1/2以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审计委员会人数比例和专业配置的要求。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 4 次会议,所有委员均亲自出席历次
会议,无委托他人出席或缺席情形,审计委员会决议均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报告;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具体召开情况如下:
2023 年 1 月 20 日,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召开,审议了《关
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涉及的 2022 年 1-12 月及 2022 年
7-12 月审阅报告的议案》,并形成了委员会决议。
2023 年 3 月 17 日,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召开,审议了《关
于<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预计公司 2023 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涉及的审计报告及相关说明、报告的议案》《关于<2022 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2022 年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2022 年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 年度内部审计计划>的议案》,并形成了委员会决议。
2023 年 8 月 17 日,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召开,审议了《关
于审议公司<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第三季度内审工作计划及 2023 半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并形成了委员会决议。
2023 年 10 月 23 日,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召开,审议了《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关于公司<2023 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及<2023 年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并形成了委员会决议。
三、审计委员会工作履职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具体如下:
(一)监督和评估内外审计工作
一是监督和评估内外部审计机构工作。审计委员会对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开展监督,对外部审计机构在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鉴证过程进行了有效监督,并对相关重大事项进行了沟通,对审计工作计划、审计方法、重大事项等提出要求。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任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进行了审查和评估,认为会计师事务所在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等方面,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在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鉴证服务过程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独立、客观、公正、及时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业务。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鉴证服务机构。
二是监督和评估内部审计工作。审计委员会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指导内审部有效运作,督促严格执行 2023 年内部审计计划,跟踪内部
审计工作的进度和质量,定期听取内审部的工作报告,对内部审计工作安排、审查重点、工作方法提出指导意见。
三是协调沟通审计事务。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负责年度审计的沟通会,听取公司年度经营情况汇报、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计划及审计意见,积极协调管理层、财务部、内审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进行沟通,协助公司审计工作顺利开展。
(二)评估内部控制工作
一是完善职责权限。审计委员会根据法律法规的修订情况,及时修订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完善审计委员会职责权限,进一步规范审计委员会运作。
二是监督内控制度建设和实施。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上市公司监管要求等规定,积极推进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指导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完成内部控制评价工作,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外部审计机构出具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不存在财务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三)审核公司重大事项
一是审核财务报告。审计委员会认真审议了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报告、2023年半年报告、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定期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行为,亦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二是监督年度报告审计。在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022 年度财务报表期间,审计委员会要求会计师事务所按照审计总体工作计划开展审计工作,及时报告进展情况,对事务所提交的审计报告进行审核,并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有关情况。审计委员会认为,在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未发现参与审计的会计师有违反独立审计准则规定的情形,审计过程规范,出具的审计
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2022 年度
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三是审核关联交易。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定价的公允性、决策程序的规范性等方面进行了审核并发表意见。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的、需要的经营业务往来,决策程序规范,未发现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形;交易内容符合商业惯例,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未发现损害公司和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四是审核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审计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发表意见。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健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专项使用,未发现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和管理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
四、总体评价
2023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遵守上市监管规定、《公司章程》及《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依法合规履责,规范运作。2024 年,审计委员会将进一步加强与公司管理层、相关业务部门、会计师事务所、公司律师沟通,指导持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充分发挥监督职能,推动董事会规范治理水平进一步提升,为公司高质量发展做出贡献。
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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