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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凯材料: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公告时间:2024-04-28 15:52:33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职业字[2024]17733 号
目 录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职业字[2024]17733号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凯材料”)《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
一、管理层的责任
飞凯材料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公告格式规定编制《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鉴证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飞凯材料《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公告格式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飞凯材料 2023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飞凯材料 2023 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本鉴证报告作为飞凯材料 2023 年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
[以下无正文]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续)
天职业字[2024]17733 号
[此页无正文]
中国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 李靖豪
中国·北京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中国注册会计师: 杨霖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1,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公告格式规定,将本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299 号)核准,本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27 日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825.00 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发行总额人民币82,500.00 万元,期限 6 年,每年付息一次,到期归还所有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金和支付最后一年利息。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82,500.00 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 14,018,867.92元(不含税)后实际收到的金额为 810,981,132.08 元。另减除会计师费、律师费、资信评级费、信息披露及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 2,023,661.37 元(不含税),实际募集配套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08,957,470.71 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 2020 年 12 月 3 日,该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审验,并于 2020 年 12 月 4 日出具天职业字
[2020]40861 号验资报告。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项目 金额(元)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账户资金余额 332,289,656.29
2023 年募集资金使用及年末余额情况:
2023 年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金额 -152,208,669.47
2023 年募集资金账户产生利息收入和现金管理收入 6,734,664.13
2023 年产生的银行手续费 -3,806.00
2023 年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74,500,000.00
或结构性存款进行现金管理未赎回金额
1 本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6 月 24 日、2021 年 7 月 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 2021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中文名称由“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英文名称由“Shanghai Phichem
Material Co., Ltd.”变更为“PhiChem Corporation”。本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3 日完成公司名称工商变更登
记。

项目 金额(元)
2023 年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已归 199,000,000.00
还金额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账户资金余额 311,311,844.95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投向变更、监督和管理等进行了规定,同时公司亦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内容进行修订更新。公司所有募集资金项目的投资支出,在资金使用计划或者公司预算范围内由公司被授权人申请审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超过计划投入时,按不同的限额,由总经理、董事长审批,必要时上报董事会批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由总经理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门定期对募集资金的报告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审计部门对募集资金的保管和使用进行日常监督并定期核查呈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本公司及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20 年 12 月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星展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东分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东分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合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结合公司募投项目的实际业务开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庆飞凯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庆飞凯”)、安徽晶凯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凯电子”)、江苏和成显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成显示”)和江苏和成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成新材料”)根据项目需要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星展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东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嘉定支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及保荐机构国元证券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
下:

账户名称 项目名称 存放银行 银行账户账号 账户类别 开设日期 余额
江苏和成显 年产 280 吨新型液晶材料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 31010401600022 专用存款
示科技有限 混配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公司上海分行 55617 账户 2022.12.12 17,403,800.78
公司
江苏和成新 年产 50 吨高性能混合液晶 星展银行(中国) 专用存款
材料有限公 及 200 吨高纯电子显示单 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30021573288 账户 2023.5.30 81,147,599.72
司 体材料项目
安徽晶凯电 年产 120 吨 TFT-LCD 混合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 专用存款
子材料有限 液晶显示材料项目 公司浦东分行 03004485636 账户 2021.3.4 65,992,265.12
公司
安庆飞凯新 丙烯酸酯类及光刻胶产品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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