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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普股份: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人)

公告时间:2024-04-28 15:41:28

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人)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忠实、勤勉、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的各项职责,积极出席公司 2023 年度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努力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3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陈人,1980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中欧国际工商学院 EMBA,自动控制专业工程师。历任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SZ.300203)产品线经理、监事,北京摩威泰迪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监事,杭州长聚科技有限公司监事,无锡中科光电技术有限公司监事,杭州聚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监事,杭州大地安科环境仪器有限公司监事,无锡聚光盛世传感网络有限公司董事,浙江小智电器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上海湖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浙江聚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董事,杭州红叶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杭州乐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等。现任公司独立董事,杭州凯健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北京天狼讯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杭州宠城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杭州贡和文化创意有限公司监事,嘉兴亿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监事,巨杉(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研究总监,杭州加速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共计召开了 6 次董事会会议和 3 次股东大会,本人均参加
了以上会议,不存在无故缺席、连续两次不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董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
事姓名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对有关事项提 大会情况
会议次数 次数 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出异议情况
陈人 6 0 0 否 否 3
2023 年,本人本着审慎客观、诚实守信的原则,以勤勉负责的态度,充分发挥专业作用。在会议召开前细致研读会议文件及相关资料,对相关审议事项进行较为全面的调查和了解,并在必要时向公司进行问询,公司能够积极配合并及时进行回复。在会议召开过程中,本人认真听取汇报、与其他董事进行充分讨论,凭借自身积累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发表相关意见,客观、独立、审慎地行使独立董事权力,积极促进董事会决策的客观性、科学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人认为,2023 年度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要求,相关事项均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决策程序。同时,会议的各项议案均无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故在 2023 年度期间,本人对各次董事会所审议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不存在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及事前认可意见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2023 年度,本人对公司以下事项发表了意见,具体如下:
序 召开日期 会议届次 类型 主要内容

1 2023 年 3 月 17 日 第三届董事会 独立 1、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事项。
第八次会议 意见
第三届董事会 事前
2 2023 年 4 月 14 日 第九次会议 认可 1、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
意见
1、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事项;
2、关于公司《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
价报告》的事项;
3、关于公司《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事项;
4、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度薪酬执行情况的事项;
5、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事项;
6、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3 2023 年 4 月 24 日 第三届董事会 独立 管理的事项;
第九次会议 意见 7、关于 2023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
额度的事项;
8、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事项;
9、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
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事项;
10、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
11、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拟投入募集
资金金额、调整投资总额、新增实施主体
及延期的事项;
12、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
用情况及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
见。
4 2023 年 6 月 5 日 第三届董事会 独立 1、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事项。
第十次会议 意见
1、关于公司《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
第三届董事会 独立 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事项;
5 2023 年 8 月 28 日 第十一次会议 意见 2、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
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3、关于 2023 年半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
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资金占用情况、公
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三)任职董事会各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两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按照公司相关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章要求,积极履行作为委员的相应职责,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就公司相关事项进行审议,核查了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度薪酬执行情况的事项,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责,并以专业委员会委员身份向董事会提出专业意见,以规范公司运作,健全公司内控。
(四)与会计师的沟通情况关于审计、内控工作的沟通
报告期内,本人就公司定期报告、财务状况、内部控制等方面与公司管理层进行多次沟通,与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密切交流,共同推动审计、内控工作的全面高效开展。
(五)通过多种方式履行职责、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2023 年度,本人主动了解公司经营运行情况,利用参加会议、实地调研等机会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听取公司管理层汇报,并通过当面沟通、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实时关注行业环境和市场变化情况对公司的影响。运用自身擅长的战略分析、组织变革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对公司的转型升级战略积极建言,重点关注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治理架构以及内控建设情况,并为公司提供独立、专业的建议,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 2023 年内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各项职责,对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进行事先审核;对公司募集资金的运用、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外担保等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对信息披露和内部制度建设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就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对外投资等情况与公司有关人员进行沟通交流,获取决策信息;通过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各项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本人作为
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股东大会,与参会的中小投资者就会议审议议案及其关心的公司经营情况进行了沟通交流。
(六)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对于独立董事的工作开展给予了积极地配合和支持,不存在妨碍独立性的情形发生。公司及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充分尊重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或建议,及时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保持与独立董事的联系,在相关会议召开前依法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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