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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得控制:监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4-04-26 21:40:11

证券代码:002184 证券简称:海得控制 公告编号:2024-008
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 3 名。本
次会议的召开时间、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经认真审议,本次会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本次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23 年度监事
会工作报告》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会同本公告同时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23 年度报告及摘
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23 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 年度报告》《2023 年度报告摘要》会同本公告同时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23 年度财务决算
报告》
具体内容请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3 年
度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部分。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23 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
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7,305,337.91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4,559,408.98元,加上母公司期初未分配利润260,696,538.70元,母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285,255,947.68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455,940.90元,扣减已分配股利35,190,837.00元,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247,609,169.78元。
公司拟定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351,908,37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元(含税),即每1股派发现金0.1元(含税)。同时,本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待后续分配。
自本预案通过日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依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经审核,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八届董事会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有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会同本公告同时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众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负责本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关于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会同本公告同时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评价报告》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地执行。报告期内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合法、有效,没有发生违反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完善和运行的实际情况。
《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会同本公告同时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七、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23 年度内部控制
规则落实自查表》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地执行。报告期内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合法、有效,没有发生违反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3 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完善和运行的实际情况。
《2023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会同本公告同时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八、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年度综合授信
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未来连续的 12 个月内拟向各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
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一年。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年度对外担保
额度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融资及日常经营(包括但不限于业务合作、日常采购销售)所需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会同本公告同时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与重庆佩特电气有限公司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预计与关联方重庆佩特电气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
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及控股子公
司与上海海得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预计与关联方上海海得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 1,650.00 万元。
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及控股子公
司与浙江海得智慧能源有限公司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预计与关联方浙江海得智慧能源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 84,000.00 万元。
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会同本公告同时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十三、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计
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就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会同本公告同时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十四、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公司 2023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会同本公告同时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十五、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
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涉及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会同本公告同时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十六、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
司提供融资及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自 2023 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以
自有资金向浙江海得智慧能源有限公司提供借款并为其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两者合计金额不超过 7,650 万元人民币(不含银行保函)且总计不超过 12,000 万元人民币(含银行保函)。在实际发生为浙江海得智慧能源提供担保及借款事项时,浙江海得智慧能源第二大股东关联方郭孟榕先生将为其提供等比例的担保及借款。该事项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保证其项目履约等日常业务的正常开展,不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及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事项。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及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会同本公告同时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本次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重
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并与交易各方签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终止协议》。

十八、本次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签订<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终止协议>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与交易各方签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终止协议》。
备查文件
1、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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