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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翔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4-04-26 21:03:07

证券代码:603272 证券简称:联翔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2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
议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在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武原街道东海大道 2887 号以现场
结合通讯方式举行,于召开会议前依法通知了全体董事,会议通知的时间及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会议由董事长卜晓华主持召开,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各委员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利益的原则,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职地履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职责和义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情况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利益的原则,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职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通过多种方式主动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情况,积极出席公司 2023年召开的相关会议,并按规定对董事会的重要决策事项发表了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独立董事将在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五)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为进一步回报全体股东,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5 元(含
税)。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为 103,627,000 股,以此计算拟派发
现金红利 1,554.405 万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对 2023 年度的运行状况进行了细致、准确的总结,公司编制了《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董事 2024 年度薪酬方案暨确认 2023 年度薪酬执行情
况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商定,拟定 2024 年度公司董事薪酬如下:
1、公司独立董事采用津贴制,2024 年度津贴标准为 7 万元整(含税)/人,
分两次支付。
2、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当年绩效考核情况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3、分项表决情况如下:
(1)《关于董事长卜晓华 2024 年度薪酬方案暨确认 2023 年度薪酬执行情
况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共 8 票,其中同意票为 8 票,反对票为 0 票,弃权票
为 0 票,董事长卜晓华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2)《关于董事彭小红 2024 年度薪酬方案暨确认 2023 年度薪酬执行情况
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共 8 票,其中同意票为 8 票,反对票为 0 票,弃权票
为 0 票,董事彭小红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3)《关于董事王娟 2024 年度薪酬方案暨确认 2023 年度薪酬执行情况的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共 8 票,其中同意票为 8 票,反对票为 0 票,弃权票
为 0 票,董事王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4)《关于董事陈启林 2024 年度薪酬方案暨确认 2023 年度薪酬执行情况
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共 8 票,其中同意票为 8 票,反对票为 0 票,弃权票
为 0 票,董事陈启林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5)《关于董事田鹰 2024 年度薪酬方案暨确认 2023 年度薪酬执行情况的
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共 8 票,其中同意票为 8 票,反对票为 0 票,弃权票
为 0 票,董事田鹰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6)《关于董事陈叶凤 2024 年度薪酬方案暨确认 2023 年度薪酬执行情况
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共 8 票,其中同意票为 8 票,反对票为 0 票,弃权票
为 0 票,董事陈叶凤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7)《关于独立董事韩建 2024 年度薪酬方案暨确认 2023 年度薪酬执行情
况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共 8 票,其中同意票为 8 票,反对票为 0 票,弃权票
为 0 票,独立董事韩建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8)《关于独立董事刘华 2024 年度薪酬方案暨确认 2023 年度薪酬执行情
况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共 8 票,其中同意票为 8 票,反对票为 0 票,弃权票
为 0 票,独立董事刘华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9)《关于独立董事王宏宇 2024 年度薪酬方案暨确认 2023 年度薪酬执行
情况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共 8 票,其中同意票为 8 票,反对票为 0 票,弃权票
为 0 票,独立董事王宏宇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以上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方案暨确认 2023 年度薪
酬执行情况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拟定 2024 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为:在公司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当年绩效考核情况领取薪酬。分项表决情况如下:
(1)《关于总经理卜晓华 2024 年度薪酬方案暨确认 2023 年度薪酬执行情
况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共 8 票,其中同意票为 8 票,反对票为 0 票,弃权票
为 0 票,总经理卜晓华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2)《关于副总经理彭小红 2024 年度薪酬方案暨确认 2023 年度薪酬执行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共 8 票,其中同意票为 8 票,反对票为 0 票,弃权票
为 0 票,副总经理彭小红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3)《关于副总经理王娟 2024 年度薪酬方案暨确认 2023 年度薪酬执行情
况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共 8 票,其中同意票为 8 票,反对票为 0 票,弃权票
为 0 票,副总经理王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4)《关于董事会秘书唐庆芬 2024 年度薪酬方案暨确认 2023 年度薪酬执
行情况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共 9 票,其中同意票为 9 票,反对票为 0 票,弃权票
为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在历年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认真履行各项职责,在圆满完成各年度报表的审计工作任务外,还从提高公司会计核算能力,加强公司内控方面给予了指导和建议。在审计过程中,天健很好地遵守了职业道德基本原则,恪守独立性和职业谨慎性。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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