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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星科技: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公告时间:2024-04-26 20:56:04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星科技”或“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恒星科技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64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3 日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45,046,295 股 , 每 股 发 行 价 格 为 4.40 元 。 本 次 发 行 募 集 资 金 共 计
638,203,698.00 元,扣除相关的发行费用 13,264,768.97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624,938,929.03 元。
截止 2021 年 11 月 24 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1]000790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487,668,662.47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
66,257,800.00 元;于 2021 年 11 月 25 日起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会计期间使
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382,931,299.47 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38,479,563.00 元,
其 中 本 年 度 使 用 自 有 票 据 支 付募投项 目并进行置换 的金 额为人民币
36,722,600.00 元;本年度直接使用募集资金 1,756,963.00 元。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137,858,312.15 元(其中募集资金余额为137,270,266.56 元,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及手续费支出净额 588,045.59 元),其中:银行存款 2,858,312.15 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暂未归还金额 135,000,000.00元。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定在以下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的
存储专户,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

中国建设银行巩 41050179410800001403 627,826,339.51 389,538.45 活期
义市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巩 41050179410800001406 - 2,468,773.70 活期
义市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巩 41050179410800001405 - - 活期
义市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巩 41050179410800001408 - - 活期
义市支行
合 计 627,826,339.51 2,858,312.15
注 1:初始存放金额合计 627,826,339.51 元与最终确认的募集资金净额 624,938,929.03 元
相差 2,887,410.48 元,系初始存放金额中包含的尚未支付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费用。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以下简称“管理细则”)。
根据《管理细则》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及巩义市恒星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河南恒星钢缆股份有限公司、广西自贸区宝畅联达新材料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巩义市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 2021 年11 月分别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绿城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复
印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半年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
进行现场调查一次。此外,公司一次或 12 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
5000 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 20%(含)的,商业银行应当以传真形式通知海通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
1、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账户名称 银行名称 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
方式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41050179410800001403 627,826,339.51 389,538.45 活期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巩义支行
广西自贸区宝畅联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41050179410800001406 - 2,468,773.70 活期
达新材料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巩义支行
河南恒星钢缆股份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41050179410800001405 - - 活期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巩义支行
巩义市恒星金属制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41050179410800001408 - - 活期
品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巩义支行
合 计 合 计 627,826,339.51 2,858,312.15
注:初始存放金额合计 627,826,339.51 元与最终确认的募集资金净额 624,938,929.03 元相
差 2,887,410.48 元,原因是初始存放金额包含尚未支付的本次非公开股票发行相关费用
2,887,410.48 元。
2、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暂未归还明细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审批会议 额度 期限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第七届董事会 不 超
第三次会议决 170,000,000.00 过 12 170,000,000.00 - 170,000,000.00 -
议公告 个月
第七届董事会 不 超
第二十次会议 135,000,000.00 过 12 - 135,000,000.00 - 135,000,000.00
决议公告 个月
合计 170,000,000.00 135,000,000.00 170,000,000.00 135,000,000.00
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7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并经

2022 年 1 月 26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终止原 2021 年
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应力钢绞线改扩建项目”和“合金镀层(锌)钢丝钢绞线改扩建项目”,终止后原计划投入上述两个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建设“年产 2000 万公里超精细金刚线项目”。
“年产 2000 万公里超精细金刚线项目”计划投资总额为人民币 38,833.35
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净额 36,947.04 万元,由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实施,项目建设期预计 1 年,建设地址位于巩义市民营科技创业园恒星路 9 号。
详见附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恒星科技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恒星科技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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