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帕瓦股份: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04-26 20:23:57

证券代码:688184 证券简称:帕瓦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8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1 年 7 月 18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
首席合伙人 王国海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238 人
上年末执业人员 注册会计师 2,272 人
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836 人
业务收入总额 34.83 亿元
2023 年(经审计)
审计业务收入 30.99 亿元
业务收入
证券业务收入 18.40 亿元
客户家数 675 家
审计收费总额 6.63 亿元
2023 年上市公司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含 A、B 股)审
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
计情况 涉及主要行业
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租赁
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金融
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
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农、林、
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
综合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513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 1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14 次、自律监管措施 6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3
人次、监督管理措施 35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13 人次、纪律处分 3 人次,未受到
刑事处罚,共涉及 50 人。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 签字注册会计师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
姓名 朱大为 余琴琴 倪侃侃
何时成为注册会计师 1994 2015 2002
何时开始从事上市公 1994 2013 2002
司审计
何时开始在本所执业 1994 2015 2000
何时开始为本公司提 2021 2024 2022
供审计服务

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包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 近三年复核光华股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 括迈得医疗、聚力股份、 过道通科技、正泰 份、涛涛车业、解百
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当虹科技等;近三年复 电器等上市公司审 集团、莎普爱思以及
核上市公司包括华数传 计报告 申科滑动等上市公司
媒、浙江永强等 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 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 2023 年度的审计费用 100 万元,其中,年度报告审计费用为 80 万元,
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 20 万元,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 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审计人员配备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 的收费标准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 2024 年公司实 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 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多年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具备独立执业能力、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良好的诚信记录,能够为公司提供规范、专业、客观的审计服务,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尤其中小股东利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将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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