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维时代: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公告时间:2024-04-26 19:37:51
赛维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二〇二三年度
信会师报字[2024]第 ZI10312 号
关于赛维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4]第ZI10312号
赛维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赛维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维时代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董事会的责任
赛维时代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赛维时代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赛维时代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赛维时代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五、报告使用限制
本报告仅供赛维时代公司为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的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 国 · 上海 2024 年 4 月 25 日
赛维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赛维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就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赛维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998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010.00 万股,发行价格 20.45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20,045,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96,947,169.66 元(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723,097,830.34 元。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
司于 2023 年 7 月 7 日将扣除保荐承销费(含增值税)60,150,000.00 元后的募集
资金 759,895,000.00 元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
2023 年 7 月 7 日,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
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 ZI10566 号《验资报告》。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具体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 820,045,000.00
减:发行费用(包括以自有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 96,947,169.66
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支出 89,063,673.62
减: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及应收受让大额存单垫 869,141,736.11
付利息
加:购买理财产品到期后赎回 287,500,000.00
加: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理财收益 1,924,722.60
加:银行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3,069,224.37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账户期末余额 57,386,367.58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赛维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资金用途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根据《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公司及子公司分别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平湖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部设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并与这两家银行及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已签订的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账户余额为人民币 57,386,367.58
元,其中协定存款余额为人民币 564,797.73 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账户余额 存储方式
(注 1)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79440078801100000812 51,661,749.54 活期存款
平湖支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79440078801400000899 641,769.64 活期存款
平湖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深圳分行营业 755932285110707 203,503.02 协定存款
部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深圳分行营业 755927998310218 500.10 活期存款
部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深圳分行营业 755932285110218 759,895,000.00 361,294.71 协定存款
部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账户余额 存储方式
(注 1)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79440078801000000813 3,083,208.88 活期存款
平湖支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79440078801800000814 1,434,341.69 活期存款
平湖支行
合 计 759,895,000.00 57,386,367.58
注 1:初始存放金额中包含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20,567,919.66 元以及以自有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人民币 16,229,250.00 元,扣除上述费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23,097,830.34 元。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
照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16,229,250.00 元,上述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 ZI10592 号《赛维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运营管理效率,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6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先以自有资金预先支付募投项目相关费用,后续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公司或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自有资金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