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农商行: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告时间:2024-04-26 19:26:02
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拟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的事前审
核,现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关于<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关联方 2024 年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额度>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预计的部分关联方 2024 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属于银行正常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常规业务,履行了内部审批程序,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构成不利影响,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同意将本项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孙国茂、栾丕强、王少飞、潘爱玲、李维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