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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新电子: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公告时间:2024-04-26 19:01:08

证券代码:837212 证券简称:智新电子 公告编号:2024-028
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公司同一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16 日 13:30。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4 年 5 月 15 日 15:00—2024 年 5 月 16 日 15:00。
登记在册的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 4008058058 了解更多内容。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7212 智新电子 2024 年 5 月 10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 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本公司聘请的上海锦天城(青岛)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
(七)会议地点
山东省潍坊市坊子区坊泰路 37 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长赵庆福先生代表董事会对 2023 年度公司的运营及治理做具体报告,并对 2024 年度工作做出规划。
审议《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独立董事魏学军先生和张松旺先生分别就其 2023 年度履职工作做出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魏学军)》和《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松旺)》。
审议《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主席代表监事会对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进行汇报,并对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做出规划。
审议《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 2023 年度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结合财务报表数据及审计报告,公司编制了《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要求,结合 2024 年公司生产经营计划及经营目标,公司编制了《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审议《关于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结合 2023 年度的经营情况,公司编制了《2023 年年度报告》和《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2023 年年度报告》和《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审议《关于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23 年度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525.32 万元,公司目前总股本为 106,100,000 股,根据扣除回购专户 844,373股后的 105,255,627 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0.45 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预计派发现金红利共 4,736,503.22 元。公司将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总额。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2023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审议《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4 年年度审计、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拟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审议《关于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2023 年度,公司非独立董事按其在公司所担任的管理职务或岗位,以及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确定其薪酬并发放,不再另行就董事职务领取薪酬;未在公司任职的外部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享受独立董事津贴为 6 万元/年(税前),按季支付。
2024 年度,公司将继续执行上述薪酬方案。
审议《关于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2023 年度,公司监事按其在公司所担任的管理职务或岗位,以及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确定其薪酬并发放,不再另行就监事职务领取薪酬。
2024 年度,公司将继续执行上述薪酬方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议案序号为(七);
上述议案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议案序号为(九)(十);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代理人身份证;
2、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持股凭证;
3、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企业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书面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持股凭证。
4、办理登记手续,可以用信函、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进行登记,但不受理电话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4 年 5 月 15 日 8:00-12:00 13:00-17:00
(三)登记地点:山东省潍坊市坊子区坊泰路 37 号公司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赵鑫
联系电话:0536-7528398
邮政编码:261200
联系地址:山东省潍坊市坊子区坊泰路 37 号
E-mail:zxdz@genius-gp.com
(二)会议费用:参加会议的股东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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