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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光股份: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公告时间:2024-04-26 18:56:52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兴所”)作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华兴所在 2023年度的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1.基本信息
华兴所前身系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 1981 年,隶属福建省财政厅。1998 年 12 月,与原主管单位福建省财政厅脱钩,改制为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
师事务所。2009 年 1 月,更名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 年 12 月,
转制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 年 7 月,更名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华兴所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 152 号中山大厦 B 座 7-9 楼,首席合伙人为童益恭先生。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华兴所拥有合伙人 66 名、注册会计师 337 名,其
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173 人。
华兴所 2023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44,676.50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42,951.70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24,547.76 万元。2023 年度为 82 家上市公司提供
年报审计服务,上市公司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含税)为 10,395.46 万元,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64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华兴所已购买累计赔偿限额为 8,000 万元的职业
保险,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华兴所近三年未发生因执业行为导致的民事诉讼。
3.诚信记录
华兴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3 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的情况。11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
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2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自律惩戒 2 次,无从业人员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及纪律处分。
二、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
1、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华兴所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等专业资质:
项目合伙人:叶如意,注册会计师,2013 年起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11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 年开始在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 年开始为福光股份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了漳州发展、招标股份、华映科技等6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本期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慧萍,注册会计师,2012 年起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11 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 年开始在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2 年开始为福光股份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金控集团、华佳彩、华冠等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独立复核人:陈敏,注册会计师,2006 年起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20年成为事务所合伙人,2007 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了招标股份、科前生物、兴森科技、福日电子、太阳电缆 5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合伙人叶如意、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慧萍、项目独立复核人陈敏近三年均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2、审计工作方案与实施情况
2023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华兴所针对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围绕公司的审计重点展开,其中包括关联
交易、各项投资、资产减值、递延所得税确认、合并报表、政府补助等。华兴所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合理有序的时间安排,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及时完成各项工作,充分满足上市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间要求。
在审计过程中,华兴所对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报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华兴所在执行审计业务时,采取了有效的政策和程序,并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不存在未解决的意见分歧。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3 年年报工作要求,华兴所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华兴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
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
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华兴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信息安全管理
公司在业务约定书中明确约定了华兴所在信息安全管理中的责任义务。华兴所制定了涵盖档案管理、保密制度、突发事件处理等系统性的信息安全控制制度,在制定审计方案和实施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也考虑了对敏感信息、保密信息的检查、处理、脱敏和归档管理,并能够有效执行。
三、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总体评价
经评估,华兴所的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工作方案、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风险承担能力水平等能够满足公司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
认为,华兴所在公司财务报表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出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如期完成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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