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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力新材: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兵)

公告时间:2024-04-26 18:49:58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大家好!本人作为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3 年度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
因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本人于 2023 年 10 月 9 日起不再担任公司独
立董事职务以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应职务。现就本人在 2023 年度任职期内,履行的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3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计召开董事会 4 次,本人应出席 4 次,实
际出席 4 次;共计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 3 次,本人应出席 3 次,实际出席 3 次;
共计召开薪酬和考核委员会会议 2 次,本人应出席 2 次,实际出席 2 次;共计召
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 次,本人应出席 1 次,实际出席 1 次;共计召开股东大会
2 次,本人实际列席 0 次。
在任职期内,本着审慎的态度,本人于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作出决策前所需的情况和资料,详细了解公司整体经营情况,并就会议议案和公司经营管理层的事项进行充分沟通,依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作出独立判断,客观公正地发表独立意见,科学谨慎地行使表决权。本人对召开的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提交的各项议案经过审议后均投赞成票,未出现提出反对、弃权意见的情形。
二、2023 年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报告期本人履职期间内,本人就公司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的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2023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本人就《关
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本人就《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孙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继续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累计和当期担保情况出具了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2、2023 年 8 月 8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本人就《关
于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2023 年 8 月 29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本人就
《关于新增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本人就《关于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新增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出具了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4、2023 年 9 月 22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本人就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一)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的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主持了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并就公司的内部审计、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了审阅。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并
在审计机构进场前、后加强了与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督促其按计划进行审计工作。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认真审阅,掌握 2023 年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维护审计的独立性。
(二)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进行了审核,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四、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本人履职期间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召开 1 次,本人应出席 1 次,
实际出席 1 次,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本人恪尽职守,认真审阅了相关会议资料,基于独立的立场及判断,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3 年度,本人利用出席董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以及其他的时间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于经营情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同时还通过电话、邮件、微信等途径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及董事会办公室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对行业特点及现状、公司战略执行、重大项目进展、各业务板块生产经营情况、公司治理等各方面情况进行持续了解,并对公司规范运作方面提出了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平时本人亦持续关注媒体对公司相关报道、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六、保护中小股东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2023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本人就董事会各项议案进行了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议并仔细、审慎地行使了所有表决权;同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对相关事项认真发表了独立意见,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客观、严
肃的督促与考察;针对涉及到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与公司董事及高管进行全面商议与评估,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完成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
七、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3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本人对该关联交易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认为该关联交易的发生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需要,交易价格遵循客观公平、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实行市场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合法利益及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2023 年 8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新增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本人对该关联交易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认为该关联交易的发生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需要,交易价格遵循客观公平、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实行市场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合法利益及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二)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相关事项
2023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定期报告以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其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等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任职期内,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 2022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公司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续聘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该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31 号)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
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
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选举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人员薪酬情况
2023 年度在本人任期内,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2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
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钱晓春先生、管军女士、吕芳诚先生、倪寅森先生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提名杨立先生、范琳女士、吕伟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上述人员的任职条件、提名流程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修订)》的要求。
2023 年度在本人任期内,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
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度薪酬情况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八、总体评价
2023 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内,公司运营情况良好,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
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本人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在本人任职期间,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同时感谢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人员在本人工作中给予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
独立董事:王兵
2024 年 04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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