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查股网 > 最新消息
股票行情消息查询:

成都华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公告时间:2024-04-26 16:25:42

证券简称:成都华微 证券代码:688709
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

目 录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3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6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 8
议案一:关于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8
议案二:关于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9
议案三:关于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17
议案四: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20
议案五:关于预计 2024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 21
议案六:关于《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2
议案七:关于《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7
议案八:关于修订《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 31
议案九: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 32
议案十:关于 2024 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 33
议案十一:关于 2024 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 34
议案十二:关于 2024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 35
议案十三:关于公司与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2024 年至 2027 年全
面金融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36
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障股东在本次股东大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特制定本会议须知:
一、公司负责本次股东大会的议程安排和会务工作,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 (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等,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经验证后方可出席会议。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股东大会的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 5 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予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弃权或回避。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一、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得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二、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十四、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
司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成都华微电子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5 月 10 日上午 10:00
2、现场会议地点:成都市高新区世纪城路 198 号世纪城国际会议中心
3、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4、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时间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5 月 10 日至 2024 年 5 月 10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介绍现场会议参会人员、列席人员
(三)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人和监票人
(五)逐项审议会议各项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 《关于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 《关于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4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5 《关于预计 2024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6 《关于<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7 《关于<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8 《关于修订<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9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10 《关于 2024 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11 《关于 2024 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12 《关于 2024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关于公司与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2024 年至 2027 年全面
13
金融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六)听取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七)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八)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九)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十)复会,宣读现场会议表决结果和股东大会决议
(十一)律师宣读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十二)签署会议文件
(十三)主持人宣布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关于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
为使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编制了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及《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因年报及摘要已公布且篇幅较长,故不在此列示,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阅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公司已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
载披露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及《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二:关于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
基于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情况,公司编制了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本议案附件。
2023 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财务报表由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经审计,大信认为本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并为本公司 2023 年
度合并财务报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附件:
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一、2023 年度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情况
2023 年度,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报表由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审计。经审计,认
为本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
及 2023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24]第 14-00040 号)。
二、2023 年度财务报表范围及会计政策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一)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说明
报告期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企业户数为 3 户,较上年末无变化。
(二)会计政策发生变化的说明
财政部于 2022 年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的通知》,
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不适用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应当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
资产。本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该规定,

成都华微688709相关个股

天天查股:股票行情消息 实时DDX在线 资金流向 千股千评 业绩报告 十大股东 最新消息 超赢数据 大小非解禁 停牌复牌 股票分红查询 股票评级报告
广告客服:315126368   843010021
天天查股网免费查股,本站内容与数据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沪ICP备15043930号-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