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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彬科技: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吕延涛

公告时间:2024-04-25 20:11:19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吕延涛)
本人作为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规定,在 2023 年的工作中,忠实勤勉、恪尽职守,按时出席各次董事会议和股东大会,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及相关材料,并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专业的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基本情况
吕延涛先生:1984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浙江大学高级
工商管理硕士(在读)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硕士、浙江省高级会计师评审专家、高级会计师、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湖州市会计领军人才、浙江省总会计
师协会会员。2021 年 5 月经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聘任为公司独
立董事。现任德玛克(浙江)精工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德玛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不存在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影响身份和履职的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董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姓名 应出席董事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
会的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数
吕延涛 15 15 0 0 否 5
本人依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议
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的建议,为董事会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本人认为,2023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二)出席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在 2023 年度履行了如下职责: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审计委员会 4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 次和提名委员会
2 次。本人应参加 7 次,实际参加 7 次。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开展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在工作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履行自己的职责,出席了日常会议,对公司的薪酬与考核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听取了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工作汇报并进行考核,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在工作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履行自己的职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情况,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认真审阅,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在工作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履行自己的职责,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员进行资格审核,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沟通交流,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及上市公司配合的情况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履职期间,除利用现场、网络通讯方式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外,还通过微信、电话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联系,认真听取公司有关工作人员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制度建设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的汇报,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和意见,并积极运用专业知识促进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促进公司管理水平提升。
(四)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为中小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并根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发表意见,独立、客观地行使表决权。同时,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业务发展等情况,对公司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董事的履职情况等进行了检查和监督。自任独立董事以来,本人积极参与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协会及公司组织的培训,提高对上市公司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提升独立董事履职能力,促进上市公司长远发展。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2023 年 6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本人作为独立董事
对《关于公司增加 2023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考虑到项目实际情况,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3 年 12 月 12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本人作为独
立董事对《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除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外)及资金占用情况。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093.34 万股,每股面
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 17.00 元/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2,586.78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6,016.11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6,570.67万元。2023年2月27日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费用3,584.91万元后剩余 49,001.87 万元划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金额为人民币 687.27 万元(不含税),公司独立董事、 监事会、会计师事务所、保荐机构对此事项已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

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具体实施,最高额度不超过3.5 亿元人民币,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投资金额在授权期限内可以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此事项已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44,978.21 万元(包含招商
银行理财余额 3,000 万元),2023 年度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 550.97 万元,支
付发行费用2,379.71万元,补充营运资金及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2,194.87万元,支付银行手续费 0.05 万元。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2023 年 10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成员,对提名的董事高管进行了资格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3 年 12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财务总监的议案》,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及审计委员会成员,对提名的财务总监进行了资格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3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本人作为独立董事
对《关于公司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度薪酬核算结算方案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六)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财务负责人情况
2023 年 10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本人作为独立
董事对《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3 年 12 月 12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本人作为独
立董事对《关于变更财务总监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七)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2023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本人作为独立董事
对《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八)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未发生违反承诺履行的情况。
(九)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认为公司相关信息披露人员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信息披露情况遵守了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公平的原则。
(十)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公司董事会制作的《关于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
我评价报告的议案》予以审阅,结合对公司现场考察的情况,与其他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已根据自身的经营特点,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得到严格遵守执行。公司 2022 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2023 年董事会持续完善公司治理,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 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等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对外担保决策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利润分配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登记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子公司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制度》等 20 项公司治理制度进行了修订。

(十一)董事会以及下属专业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2023 年度,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均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为公司规范运作、董事会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十二)其他事项情况
1、报告期内,未对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提出异议;
2、报告期内,未提议召开董事会;
3、报告期内,未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四、总体评价
2023 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积极参
与公司治理,切实履行职责,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并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维护了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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