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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富瀚: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黄延禄)

公告时间:2024-04-25 19:23:55

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黄延禄)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勤勉尽责,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现将 2023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向各位股东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黄延禄,1972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曾任上海交通大学博士后,2006 年至今任华南理工大学副教授,现任机械电子工程系副主任。2019 年 3 月起兼任佛山市金银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300619)独立董事,2019 年 11 月至今任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3 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 6 次董事会、4 次股东大会。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
事亲自出席了任期内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并行使表决权,不存在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本人 2023 年度具体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应出席 实际出席 委托出 缺席董 是否连续
独立董事 任职 董事会 董事会次 席董事 事会次 两次未亲 出席股东
姓名 状态 次数 数(现场/ 会次数 数 自参加董 大会次数
通讯方式) 事会会议
黄延禄 现任 6 6 0 0 否 4
报告期内,本人均提前详细阅读董事会通知中所列的各项议案和相关材料,认真审阅会议的各项议案,详细了解公司整体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在审议议案时独立发表意见,依法表决。
本人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各次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未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3 年度任期内,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以及战略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职情况
在 2023 年度任期内,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遵循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期间共召开了 3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不存在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按照规定召集、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公司董监高的薪酬方案、股权激励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责。
2、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在 2023 年度任期内,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成员,严格遵循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期间共召开了 5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均按时出席,未发生无故缺席的情况。本人对公司的定期报告、内部审计等重要事项进行了审议,听取管理层对公司全年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详细汇报。同时,仔细审阅了相关资料,并与年审会计师进行了深入的沟通与交流,就审计过程中产生的疑问进行了有效探讨,以确保公司财务报告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战略委员会履职情况
在 2023 年度任期内,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成员,严格遵循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期间共召开了 2 次战略委员会会议,本人均按时出席,未发生无故缺席的情况。本人对公司修订委员会工作细则、募投项目延期等事项进行了审议,
切实履行了战略委员会的职责。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人员及事务所会计师进行了积极沟通,及时了解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重点工作事项的进展情况,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公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的探讨和交流,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3 年度,本人通过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会议以及其他情形,定期了解公司经营状况、管理和内控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就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及未来发展战略,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了深入交流和探讨;本人也通过现场、电话、网络等方式与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得到了上市公司的积极配合,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关于信息披露工作的持续关注。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深感信息披露工作的重要性。为此,本人积极与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核心团队成员保持及时沟通,确保能够及时了解公司的最新经营状况和业务动态。同时,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确保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信息披露,保证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专业发展与能力提升。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深知持续的专业发展和能力提升对于更好地履行职责至关重要。因此,本人认真学习证监会、深交所下发的相关文件,积极参加证监会、深交所以及上市协会等组织举办的相关培训,与同行交流经验,拓宽视野,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客观公正地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积极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发展战略和行业市场发展等情况,听取公司有关人
员的汇报,与公司经营管理层就公司决策、计划、执行结果等情况进行沟通、交流,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进展,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经营的影响,较为全面地把握公司经营发展状况。本人勤勉尽责,保持客观独立,在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规范经营、规范关联交易和募集资金使用等方面发挥应有的作用。对须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均进行了认真的核查,积极有效地履行了自己的职责。
(一)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2 年年度报告》《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 年半年度报告》《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2 年年度报告》经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实际情况。
(二)聘用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3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3 年 4 月 21 日召开
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年度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业务的资质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体现了较强的独立性和专业胜任能力。公司履行审议及披露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2023年8月29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根据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同时,根据《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经审计,公司2022年度经营业绩未达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及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对应的已授予尚未归属的18.4215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
公司进行作废处理。调整后的授予数量为30.9435万股,调整后的授予价格为18.41元/股。
本人认为相关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其他工作情况
(一)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
(二)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三)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将继续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促使公司继续稳健经营、规范运作,持续健康发展,增强盈利能力,为全体股东创造更好的回报。
同时,感谢公司管理层及其他工作人员对本人 2023 年度独立董事工作的支持。
报告完毕,谢谢!
独立董事:黄延禄
2024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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