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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大智造: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4-04-25 18:34:51

证券代码:688114 证券简称:华大智造 公告编号:2024-018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
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举行。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4 月
14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 11 人,实到董事 11 人。公司董事长汪建先
生因公务不便主持,与会董事一致推举董事余德健先生为本次会议的主持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董事会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经与会董事审议和表决,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符合 2023 年度公
司经营各项工作和公司整体运营情况,对 2023 年公司运营、发展的规划和部署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需要。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3 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了股东大会赋予董事会的职责,并按照公司确定的发展战略和目标,勤勉尽责
地开展了各项工作,不断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确保了董事会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 2023 年的实际财务状况。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公司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和《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的议案》
《公司 2023 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表明了公司坚持企业发展与社会责任并行,关注且贯彻落实企业环境、社会、公司治理绩效作为投资理念和企业评价标准,力求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目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 2023 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83,404,440.16
元。由于公司目前处于发展期,未来资金需求较大,公司 2023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负且合并报表口径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考虑公司目前产品研发及市场推广等资金需求量大的实际情况,为保障公司长远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经公司审慎研究讨论,拟定 2023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项存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现行的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完整、合理及有效,能够适应公司经营管理的要求和公司发展的需求,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和监督管理的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 2024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4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正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 2024 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以及授权期限内新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或等值外币),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担保额度有效期内确定担保的金额、担保形式、担保期限等具体担保事项,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办理抵押担保、质押担保和保证等相关一切事务并签署有关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使用自有资金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或等值外币,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 28 亿元或等值外币,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公司编制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可行性分析报告》作为议案附件与本议案一并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基于规避外汇市场风险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备合理性和可行性。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 2024 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三) 审议通过《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符合 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资金的需要,有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35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额度有效期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年度授信额度的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授信额度在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四)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五)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
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 2024 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决定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 年度审计费用及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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