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埃科技: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公告时间:2024-04-25 18:02:29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3年12月31日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目 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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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 - 2
二、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 – 11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安永华明(2024)专字第70038348_B03号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按照《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南编制募集资金专
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是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
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独立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
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执行鉴证工
作,以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
实施了包括了解、抽 查、核对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
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
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南
编制,如实反映了2023年度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
本报告仅供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披露2023年度报告使用,不适用
于其他用途。
A member firm of Ernst & Young Global Limited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续)
安永华明(2024)专字第70038348_B03号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页无正文)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赵国豪
中国注册会计师:赵文娇
中国 北京 2024 年 4 月 25 日
A member firm of Ernst & Young Global Limited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3年度
一、资金募集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2021年9月1日审核同意,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2年10月18日《关于同意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 2506号)核准,同意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美埃科技”或“公司”)公开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33,600,000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9.1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80,784,000.00元,扣减承销费(不含增值税)人民币66,654,880.00元,以及其他发
行 费 用 (不 含 增 值税) 人 民 币 22,318,542.40 元 后 , 募集 资 金净额 为 人 民币
891,810,577.60元。实际到账金额人民币914,129,120.00元,包括尚未划转的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22,318,542.40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2年11月14日到位,并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22)验字第61525037_B03号验资报告。
(二)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置换及使用上述募集资金人民币271,563,308.39元,已置换及划转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5,944,203.02元,因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到期而未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金额人民币50,000,000.00元,因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到期但尚未划转入募集资金专户金额人民币137,000,000.00元,募集资金专户已收到募集资金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投资收益扣减手续费净额为人民币19,506,300.94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459,127,909.53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及监督等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2022年11月本公司连同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分别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北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科学园支行、宁波银行南京分行营业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经济开发区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续)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公司 开户银行 银行账户 金额
美埃科技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 0141200000001903 156,175,318.25
司南京城北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美埃科技 司南京江宁科学园支 025900068010608 298,316,457.27
行
美埃科技 宁波银行南京分行营 72010122002616904 2,832,715.61
业部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美埃科技 限公司南京江宁经济 4301021129100438485 850,100.59
开发区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美埃科技 司南京江宁经济开发 487178478867 953,317.81
区支行
合计 459,127,909.53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请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公司于2023年1月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为人民币18,897,172.93元,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的发行费用人民币9,772,797.62元。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事项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23)专字第61525037_B01号鉴证报告,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亦对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情况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
(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未发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续)
(四)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本公司于2022年11月21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本公司
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
人民币914,129,120.00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
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自公
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
动使用,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
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
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本公司于2023年11月2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
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
过人民币690,00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