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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商中拓: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告时间:2024-04-24 18:40:26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 年度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以问题和风险为导向,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勤勉尽职,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公司依法运作、财务情况及内部控制体系的健全和有效执行进行了监督,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本年度监事会的主要工作情况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及列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一) 监事会共召开八次会议,会议情况及决议内容如下:
1、2023 年 1 月 17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八届监事会 2023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内容详见 2023 年 1 月 18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
《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2023 年 3 月 31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八届监事会 2023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1)《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与浙江浙商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继续开展融资租赁及商业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2)《关于公司拟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3)《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4)《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5)《关于<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6)《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7)《关于<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8)《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填补措施的议案》;(9)《关于控股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于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得以切实履行的承诺的议案》;(10)《关于修订<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11)《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 2023 年 4 月 1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
《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2023 年 4 月 20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八届监
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1)《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 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3)《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4)《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5)《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6)《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7)《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8)《关于<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9)《关于 2023 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内容详见 2023 年 4 月 22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
《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4、2023 年 8 月 22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1)《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关于公司拟继续申请注册发行永续中票的议案》;(3)《关于<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 2023 年 8 月 24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
《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5、2023 年 9 月 6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八届监事会 2023 年
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1)《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2)《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3)《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4)《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5)《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的议案》。
内容详见 2023 年 9 月 7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
《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6、2023 年 9 月 18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八届监事会 2023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到期不再延期暨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的议案》。
内容详见 2023 年 9 月 19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
《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7、2023 年 10 月 27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内容详见 2023 年 10 月 28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和《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8、2023 年 12 月 25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八届监事会 2023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拟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内容详见 2023 年 12 月 26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和《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 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列席了现场董事会会议,对董事会的决策行为依法进行监督;出席四次股东大会会议,对召开股东大会的合规性进行监督。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23 年度有关事项的监督意见
公司监事会报告期内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关联交易情况、对外担保情况、内部控制情况、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情况、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情况、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有关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就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监督意见:
(一) 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不断夯实管理基础,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依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执行,决策程序均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制度的规定,董事会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决策程序合法。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忠于职守、勤勉尽责,在履行职责和行使职权过程中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 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成员通过审查公司财务报表、与会计师沟通以及查阅内部审计报告等方式,对公司财务运作情况进行检查、监督。监
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是客观公正的,监事会同意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三) 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价格按市场原则制定,关联交易事项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均回避表决,公司对关联交易的披露及时、准确,没有发现损害非关联股东权益和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四) 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对外担保事项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 内部控制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深入开展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加强过程管控和监督检查,运行质量和管理效率得到提升;内部控制合理、有效,能够适应公司的管理要求和发展需要,《公司 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现状。
(六)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为规范公司内幕信息管理,根据《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及公司相关制度要求,公司通过定期向内幕信息知情人发送提醒通知等方式,积极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及管理工作,防范内幕交易风险,未发现内幕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行为。

(七)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部分股票期权注销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及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 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事项
2023 年 3 月 31 日,依据《注册管理办法》,公司对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相关文件的文字表述及财务数
据进行了修订;2023 年 9 月 18 日,综合考虑当前资本市场环境
变化及公司实际情况等诸多因素,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到期不再延期,暨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监事会对上述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有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2024 年监事会工作展望
2024 年监事会将继续紧密结合公司改革发展形势,积极适应公司的发展需求,拓展工作思路,重点做好以下方面的工作:
(一) 推动公司强化内部控制及风险管控
监事会将继续重点关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和风险管控工作,督促公司开展内部控制的建设、评价、审计工作;持续关注公司在业务和财务上的风险状况,注重深入公司各个层
级了解和掌握情况,分析和解决问题,实现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监督,跟踪监管中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促使公司不断完善风险管理体系,提升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
(二) 加强监事会自身能力建设
为了更好地履行监事会的职能,充分发挥监事会监督作用,监事会成员将积极参加监管机构及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有关培训,加强相关的法律法规等知识学习,从而不断提高履职水平,创新监督工作思路方法,增强发现、解决问题的能力。
2024 年公司监事会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不断提升工作能力,增强工作责任心,坚持原则,秉持自律和诚信意识,加大监督力度,切实担负起保护广大股东权益的责任。监事会将勤勉尽责,与董事会和全体股东一起共同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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