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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规划: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玉华

公告时间:2024-04-23 19:53:17

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王玉华
本人作为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认真行使职权,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按时出席公司 2023 年度内本人任职期间召开的股东大会,忠实履行职责,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现就本人 2023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王玉华,女,1965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
本科学历,会计学专业教授。历任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财贸学院党总支书记、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审计处长,从事会计教学、学生管理及审计工作。2018 年 12 月起于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会计与国际贸易学院担任会计、财务管理方面专职教师。2023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次数及投票情况
1、参加董事会情况
本人任职后至报告期末,公司未召开董事会。

2、参加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4 次股东大会,任期内,公司召开 1 次股东大会,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场出席股东大会 1 次。
(二)参与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1、本人 2023 年 12 月 15 日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后,
随即主持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补选本人为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的议案。本人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积极认真开展工作,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2、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任职期间积极了解公司薪酬及考核情况,对相关考核和评价标准展开深入思考,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广泛讨论。本人将依据《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规定认真开展工作,切实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
2023 年度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本人2023年度任职期间,公司未召开董事会。无需要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后,本人已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及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3 年 12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后,本人通过审阅公司文件、参加相关会议、听取汇报、现场考察等多种形式,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进行了解,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实施、三会运作的情况等进行监督。同时,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保持联系,关注公司持续经营的情况,运用自身的知识背景,为公司的发展和规范化运作提供建议性的意见。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及时勤勉地向本人汇报公司相关,充分保证了公司独立董事的知情权,为本人的独立工作提供便利条件。
(六)在维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及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督促公司按照《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持续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正;督促和核查董事、高管履职情况,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2023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通过出席公司股东大会等形式与中小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及时了解中小投资者关注与诉求,积极建立与中小投资者的良好沟通交流关系。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3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需要重点关注事项。本人将在之后的任期中积极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发展战略和行业市场发展等情况,听取公司有关人员的汇报,与公司经营管理层就公司决策、计划、执行结果等情况进行沟通、交流,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进展;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四、总体评价与建议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积极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督部门出台的法律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全面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维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高更好的意见和建议,更好地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将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发挥个人专长,为公司的健康发展提供各种有价值的参考意见。
独立董事:王玉华
2024 年 4 月 23 日
(此页无正文,为《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玉华》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王玉华: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2024 年 4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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