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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奇智造: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4-04-22 19:15:50

证券代码:833781 证券简称:瑞奇智造 公告编号:2024-008
成都瑞奇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4 月 19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4 月 9 日以专人通知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唐联生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7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要求,公司总经理向董
事会作《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汇报 2023 年履职和经营工作情况、2024 年
工作计划等,并将《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无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要求,公司董事会对 2023 年
董事会工作情况进行总结,编制了《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并由董事长唐联
生先生报告 2023 年度董事会的工作情况和 2024 年董事会工作计划。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无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6 号——定期报告相关事项》等的规 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上披露的 《2023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14)和《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 号:2024-015)。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无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按照《企业会计 准则》和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结合 2023 年度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公司编制了《2023 年度财务 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无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 等相关要求,公司结合 2024 年生产经营计划及经营目标,综合考虑市场及行业的 发展状况,公司编制了《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无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23 年,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和《公司 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公司独立董事就 2023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
责情况编制了《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上披露的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黎仁华)》(公告编号:2024-010)、《2023 年度独 立董事述职报告(林杨已离任)》(公告编号:2024-011)、《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 职报告(居平)》(公告编号:2024-012)及《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实)》 (公告编号:2024-013)。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 71,304,166.05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
润为 71,571,304.08 元,母公司资本公积为 164,069,161.19 元。
2023 年度公司权益分派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140,515,504 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7,025,775.20 元。
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上披露的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24 年 4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3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审计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上披露的《拟 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3 票,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公司董事会对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形成了公司《2023 年 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 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编号: 2024-018)。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
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 号)和《公开发行证券 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53 号——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年度报告》 的规定,公司编制了《2023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 表》(以下简称“汇总表”)。受公司委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根 据汇总表出具了公司《2023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 表的专项审核报告》(上会师报字(2024)第 5045 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上披露的 《2023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 (公告编号:2024-019)。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议案》,表决
结果为: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北 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对 2023 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自查,形成了《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并委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成都瑞奇智造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上会师报字(2024) 第 5046 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上披露的《募 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21)和《关于成都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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