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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强股份:2023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公告时间:2024-04-21 15:35:56

目 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 1—2 页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第 3—13 页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4〕2418 号
杭州正强传动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杭州正强传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强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2023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正强股份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正强股份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正强股份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深证上〔2023〕
1146 号)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正强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正强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2023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 12 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 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正强股份公司募集资金 2023 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八日

杭州正强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 号)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 2023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正强传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45 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000 万股,发行价为每
股人民币 17.88 元,共计募集资金 35,760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4,928 万元后的募集
资金为 30,832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7 日汇入本公司
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1,833.74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28,998.26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644 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28,998.26
项目投入 B1 2,282.26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360.75
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 B3 89.00
项 目 序号 金 额
项目投入 C1 2,543.75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219.95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C3 21,500.00
金管理净额[注 2]
项目投入 D1=B1+C1 4,826.01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580.70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 D3=B3 89.00
金[注 1]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D4=C3 21,500.00
金管理净额[注 2]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D3-D4 3,163.95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3,163.95
差异 G=E-F
[注 1] 经公司第一届第九次董事会审议,并经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同意
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部分超募资金 89 万元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截至 2022 年12 月 31 日,公司已将上述超募资金划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
[注 2] 有关情况详见本报告三(一)2 之说明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杭州正强传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11月25日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本公司及浙江正强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强零部件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18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吉支行
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 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有 5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户 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 571903884310111 5,130,143.46 募集资金
州萧山支行 专户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 95070078801900002534 3,568,994.39 募集资金
正强股份 限公司杭州分行萧山支行 专户
公司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 95070078801000002539 160,015.43 募集资金
限公司杭州分行萧山支行 专户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 95070078801400002540 2,161,123.21 募集资金
限公司杭州分行萧山支行 专户
正强零部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1205290029100006872 20,619,181.15 募集资金
件公司 司安吉支行 专户
合 计 31,639,457.64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2.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经公司第一届第九次董事会审议并经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同意,公司在确
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募集 资金最高额人民币不超过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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