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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峰化学: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公告时间:2024-04-19 22:37:40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高卫东
作为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 年度,
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及要求,认真履行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 各项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 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23 年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董事会召开 应出席 实际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东
次数 次数 (现场/通讯) 数 次未亲自出 大会次数
席会议
5 5 5 0 0 否 2
2023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
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二、发表事前认可意见书及独立意见的情况
序号 披露日期 会议届次 事项
1 2023 年 4 月 28 日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 1.关于公司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
次会议 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确认的独立意见;
2.关于预计 2023 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3.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投资理财的独立意见;
4.关于确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 2022 年度薪酬的独立意
见;

5.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独立意
见;
6.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
认可及独立意见;
7.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及提
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8.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
案的独立意见
9.关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
独立意见;
10.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
见。
2 2023 年 8 月 11 日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 关于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
次会议 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关联方
占用资金、对外担保情况的专
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三、在公司进行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利用实地考察以及线上会议的方式对公司经营动态、财务状况、重大事项进展等情况进行调查,及时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并通过电话、视频、邮件等方式主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沟通联系,定期对公司经营状况、内部管理、制度建设及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询问和检查,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并结合自身的专业知识和判断,发表独立意见,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
四、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在上述任职期间,认真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经营情况及审议事项的汇报,对各项审议事项进行了审慎审查并提出建议,勤勉尽
职,秉承专业公正的履职态度,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切实履行专门委员会的职能,有效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及健康发展。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 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独立客观、审慎履职。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主动地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内控制度建设、关联交易、高管选聘等事项均进行了核查,并要求提供相应资料,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并发表事前确认意见及独立意见。
2. 监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积极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及时掌握公司信息披露情况,使公司能够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对公司 2023 年度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性进行了有效的监督。
3. 加强自我学习,提高履职能力。
积极参与证监会及交易所安排的各项培训,学习最新的与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认知与理解,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和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
六、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七、联系方式
邮箱:gaowd3@163.com
2023 年任期内,本人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密切关注公司经营决策及治理运作情况,与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之间进行了良好有效的沟通,结合自身的专业知识及经验,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独立、公正地发表意见并行使表决权,有效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随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实施,对独立董事履职和加强自身能力建设都提出了新的要求,本人将加强学习,认真、勤勉、尽责,主动参与
公司决策,积极发挥监督作用,保护公司利益,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述职人:高卫东
2024 年 4 月 19 日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赵敏
作为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 年度,
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及要求,认真履行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 各项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 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23 年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董事会召开 应出席 实际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东
次数 次数 (现场/通讯) 数 次未亲自出 大会次数
席会议
5 5 5 0 0 否 2
2023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
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二、发表事前认可意见书及独立意见的情况
序号 披露日期 会议届次 事项
1 2023 年 4 月 28 日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 1.关于公司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
次会议 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确认的独立意见;
2.关于预计 2023 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3.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投资理财的独立意见;
4.关于确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 2022 年度薪酬的独立意
见;

5.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独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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