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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华风光:振华风光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公告时间:2024-04-19 22:30:03

2024 5 10

贵州振华风光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目录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3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6
议案一: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8
议案二: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 9
议案三: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10
议案四: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1
议案五: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2
议案六: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3
议案七: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14
议案八: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15
议案九: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6
附件一《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18
附件二《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8
附件三《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7
贵州振华风光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贵州振华风光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贵州振华风光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贵州振华风光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股东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务必请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股东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在会议召开前 30 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法人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等,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之前,会议登记应当终止,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提前在股东大会签到处进行登记,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股东现场提问请举手示意,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 5 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或提问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
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提问题。对于可能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现场出席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
九、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将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由见证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
十、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大会的议案采用记名方式投票表决,股东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一、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二、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三、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进入会场后,不要随意走动,请关闭手机或调至震动状态。谢绝个人录音、拍照及录像、大声喧哗,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大会结束后再离开会场。
十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自行承担。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住宿等事项,平等对待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十五、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0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贵州振华风光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15)。

贵州振华风光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现场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5 月10 日 14 时 00 分
(二)现场会议地点: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新添大道北段 238 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三)投票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
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2024 年 5 月 10 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 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四)会议召集人:贵州振华风光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选举监票人和计票人;
(五)审议会议以下议案:
1.《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3.《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4.《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5.《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6.《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7.《关于 2024 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8.《关于 2024 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9.《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六)听取《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情况报告》;
(七)针对大会审议议案,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
(八)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九)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十)复会,主持人宣读会议表决结果和股东大会决议;
(十一)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二)签署会议文件;
(十三)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结束。
议案一:
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4 年 4 月 20 日 披 露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
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就此议案进行表决。
贵州振华风光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0日
议案二: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 2023 年度经营及财务状况,根据公司 2024 年整体发展与生产经营目标,
审慎预测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情况并编制了《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 2024 年度财
务预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一《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
告》。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就此议案进行表决。
附件一《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贵州振华风光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10 日
议案三: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 2023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610,606,050.26 元,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794,550,363.76 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3 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7.03 元(含税)。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200,000,000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140,600,000.00 元(含税),占公司 2023 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 23.03%。2023 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
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4 月 20 日
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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