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达智能: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公告时间:2024-04-19 18:54:27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达智能”或“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负责安达智能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保荐机构已建立并有效
1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体的持 执行了持续督导制度,
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
划
保荐机构已与安达智能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前,与上 签订《保荐协议》,该协
2 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 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
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导期间的权利和义务,
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
案
2023 年度,安达智能在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事项公 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按
3 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 有关规定需保荐机构公
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
情况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 2023 年度,安达智能在
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违
4 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 法违规或违背承诺等事
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 项
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式开 通、定期或不定期回访
5 展持续督导工作 等方式,了解安达智能
业务情况,对安达智能
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
机构督导安达智能及其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 人员遵守法律、法规、
6 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 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
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的各项承诺 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
其他规范性文件,切实
履行其所作出的各项承
诺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包括但 保荐机构督促安达智能
7 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 依照相关规定健全完善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公司治理制度,并严格
执行公司治理制度
保荐机构对安达智能的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括但不限 内控制度的设计、实施
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 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8 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 安达智能的内控制度符
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合相关法规要求并得到
了有效执行,能够保证
公司的规范运营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 保荐机构督促安达智能
9 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 严格执行信息披露制
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
述或重大遗漏 及其他相关文件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
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
露文件及时督促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公司不予更正或补 保荐机构对安达智能的
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对上市公司的信息 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审
10 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 阅,不存在应及时向上
义务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 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
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 况
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
告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2023 年度,安达智能及
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 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11 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 人、董事、监事、高级
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管理人员未发生该等事
项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履行承诺的 2023 年度,安达智能及
12 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 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项的,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人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
情况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市场传闻进 2023 年度,经保荐机构
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 核查,不存在应及时向
13 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 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
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 情况
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明并限期改正,
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一)涉嫌违反《上市规则》
等相关业务规则;(二)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 2023 年度,安达智能未
14 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 发生前述情况
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三)公司出现《保荐办法》
第七十条规定的情形;(四)公司不配合持续督导工作;(五)
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
保荐机构制定了对上市
15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场检查工作 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
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 划,明确了现场检查工
作要求
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
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十五日内进行专项现场核查:
(一)存在重大财务造假嫌疑;(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2023 年度,安达智能不
16 人、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涉嫌侵占上市公司利益; 存在前述情形
(三)可能存在重大违规担保;(四)资金往来或者现金流
存在重大异常;(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
当进行现场核查的其他事项。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2023 年度,公司不存在需要整改的情况。
三、重大风险事项
(一)业绩大幅下滑或亏损的风险
2023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 47,240.84 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27.47%;实
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916.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