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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斯达: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岑可法)

公告时间:2024-04-19 16:31:21

杭州福斯达深冷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杭州福斯达深冷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现将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报告期内的独立董事履历
岑可法先生(离任):1935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
士研究生学历,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工程院院士。曾任华中科技大学助教、浙江大学热工教研室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系主任、蓝天环保设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浙江富春江环保科技研究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20 年 10 月至2023 年 2 月任公司独立董事,现未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不属于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属于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属于在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均能正常履行独立董事相关职责,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
大会情况
独立董事 本年应 亲自 以通讯 委托 是否连续 出席股东
姓名 参加董 出席 方式参 出席 缺席 两次未亲 大会的次
事会次 次数 加次数 次数 次数 自参加会 数
数 议
岑可法 1 1 0 0 0 否 0
(离任)
(2)出席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在任职期间担任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战略决策委员会委员。2023 年任职期间,未发生召开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形。
本人本着勤勉务实和认真负责的态度,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对提交董事会的每项议案都认真审议,并与公司的经营层保持了必要的沟通,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合法有效,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2023 年任职期间,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二)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保持积极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管理状况、财务状况及内部控制等相关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及时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和存在的风险。积极关注年报审计工作的安排及进展情况,针对年报审计中的注意事项与财务负责人、年审会计师进行充分讨论。
(三)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2023 年任职期间,本人积极出席董事会会议,认真审阅各项议案,维护中小股东利益。
(四)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情况
2023 年任职期间,本人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管理层、外部审计师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新闻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进展情况,掌握公司运行动态。在董事会召开前,公司及时发送会议资料给本人审阅,并就重大事项积极与本人沟通,对本人提出的问题详细解答,充分征求本人的意见和建议,积极配合本人的工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 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3 年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 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2023 年任职期间,不涉及定期报告披露事项审议。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公司运作,建立健全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等组成的治理结构,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管理层之间的相互协调和均衡机制,为公司高效、稳健经营提供了组织保证,切实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 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3 年任职期间,不涉及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形。
(四)提名董事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2023 年任职期间,不涉及提名董事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2023 年任职期间,不涉及审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六) 其他事项
1、2023 年任职期间,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2023 年任职期间,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2023 年任职期间,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公司的大力配合和支持下,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已于 2023 年 2 月离任。在此,谨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人员在
本人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配合与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岑可法(离任)
2024 年 4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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