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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逸数码: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

公告时间:2024-04-18 18:41:19

一、 公司的基本情况
四川君逸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在包含子公司时统
称“本集团”)是根据 2015 年 7 月 8 日公司股东会,将四川君逸数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截至 2015 年 4 月 30 日经审计后的净资产折合股份整体变更设立的,注册资本 3,498.00
万元。根据公司 2015 年 10 月 16 日股东大会决议和章程规定,公司申请增加注册资本
人民币 1,502.00万元,变更后的股本为人民币 5,000.00万元。
根据公司 2017年 5月 15日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以及股份认购协议,北京泓石
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每股 9.00元价格认购 2,700,000.00股,货币出资总计人民币 24,300,000.00 元;成都高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每股 9.00 元价格认购1,900,000.00 股,货币出资总计人民币 17,100,000.00 元;成都蓉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
每股 9.00 元价格认购 1,000,000.00 股,货币出资总计人民币 9,000,000.00 元,超出本次
新增注册资本的金额 40,000,000.00 元计入资本公积。此次出资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XYZH/2017CDA40237验资报告验讫。本次增资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5,000,000.00元。
2017 年 12 月 6 日,公司股东曾海涛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协议转让
的方式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90.00万股转让给自然人姜锋。
根据公司 2018 年 5 月 22 日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章程的规定,公司
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 22,000,000.00 元,由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转增基准日期为
2018 年 6 月 1 日,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77,000,000.00 元。此次出资已经信永中
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都分所 XYZH/2018CDA40197验资报告验讫。
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股转系统函[2020]3744号《关于对四川君逸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无异议的函》,公司定向发行股票15,400,000股,本次增加注册资本(股本)15,400,000.00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股本)为人民币92,400,000.00元,此次出资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XYZH/2020CDAA40016 验资报告验讫。
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四川君逸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3]1232 号),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08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增加注册资本(股本)人民币 30,800,000.00 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股本)为人民币 123,200,000.00 元,此次增资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XYZH/2023CDAA1B0394 验资报告验讫。
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100737730294R;住所为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
区成都高新区天府三街 288 号 1 号楼 13 层 2-7 号;法定代表人姓名曾立军;注册资本
人民币 12,320 万元;公司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成立
日期 2002年 5月 16日;营业期限为:2002年 5月 16日至永久。
本公司于 2023年 7月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股股票,已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本公司属于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主营业务是为智慧城市领域客户提供系统集成服务、运维服务和自研产品销售等产品和服务。公司的产品和服务分为系统集成服务、运维服务和自研产品销售等。
本财务报表于 2024年 4月 17日由本公司董事会批准报出。
二、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集团财务报表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的披露相关规定编制。
2. 持续经营
本集团对自 2023年 12月 31日起 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价,未发现对持
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事项和情况。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及本集团于 2023年 12月 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3年度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集团的会计期间为公历 1月 1日至 12月 31日。
3. 营业周期
本集团营业周期为 12个月,并以 12个月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5. 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本集团编制和披露财务报表遵循重要性原则。本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事项涉及重要性标准判断的事项及其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如下:

涉及重要性标准判断的 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披露事项
重要的应收账款 单项余额超过期末余额余额 10%且大于 1000 万元
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 单项核销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在 10%
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 万元
重要的合同资产 单项余额超过期末账面 10%且大于 1000 万元
重要的其他应收款 单项余额超过 200 万元
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 单项核销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在 10%
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 万元
账龄超过 1 年且重要的 账龄超过 1 年的预付账款单项余额超过期末账面余额 10%且大于
预付账款 500 万元
账龄超过 1 年且重要的 账龄超过 1 年的应付账款单项余额超过期末账面余额 10%且大于
应付账款 1000 万元
账龄超过 1 年且重要的 账龄超过 1 年的其他应付款单项余额超过 200 万元
其他应付款
账龄超过 1 年且重要的 账龄超过 1 年的合同负债单项余额超过期末账面余额 10%且大于
合同负债 1000 万元
投资活动 发生额超过 1000 万元
6.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公司作为合并方,在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在合并日按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公司作为购买方,在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收购日以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合并中取得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将其差额计入合并当期营业外收入。

7. 控制的判断标准及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包括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所有子公司(含结构化主体等)。本公司判断控制的标准为,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
本公司与子公司及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于合并时抵消。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中不属于母公司的份额以及当期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综合收益总额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财务报表“少数股东权益、少数股东损益、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及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项目列示。
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其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合并当期期初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比较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上年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形成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本公司取得控制权之日起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子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8.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的合营安排包括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合营方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对于共同经营项目,本公司作为共同经营中的合营方确认单独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以及按份额确认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根据相关约定单独或按份额确认相关的收入和费用。与共同经营发生购买、销售不构成业务的资产交易的,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
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本集团现金流量表之现金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流量表之现金等价物指持有期限不超过3个月、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且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10. 外币业务和外币财务报表折算
(1) 外币交易

本公司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于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所产生的折算差额除了为购建或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11. 金融工具
(1) 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满足下列条件的,终止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资产的一部分,或一组类似金融资产的一部分),即从其账户和资产负债表内予以转销:1)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届满;2)转移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或在“过手协议”下承担了及时将收取的现金流量全额支付给第三方的义务;并且实质上转让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或虽然实质上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如果金融负债的责任已履行、撤销或届满,则对金融负债进行终止确认。如果现有金融负债被同一债权人以实质上几乎完全不同条款的另一金融负债所取代,或现有负债的条款几乎全部被实质性修改,则此类替换或修改作为终止确认原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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