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盐化工:中盐化工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告时间:2024-04-17 18:40:40
中盐化工:中盐化工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有独立董事3
人,分别为胡书亚女士、赵艳灵女士、李强先生。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
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自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将自查情况
提交了董事会。自查结果显示,公司独立董事均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对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
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坊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能够独立履行职责,
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