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查股网 > 最新消息
股票行情消息查询:

大禹节水: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告时间:2024-04-09 21:03:30

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控体系”),结合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方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高级管理人员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公司聘请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发表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自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及原则
(一)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目标
1、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
2、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
3、建立良好的内部控制环境,堵塞漏洞、消除隐患,及时发现和纠正错误及防止舞弊行为,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
4、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
(二)公司内部控制遵循的基本原则
1、合法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应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政部《内部会计控制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前提下建立,确保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拥有超越内部控制制度的权力。
2、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必须覆盖公司及其所属单位的各类业务和事项。在流程上应当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等全方面、全过程。
3、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重点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
4、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要保证公司机构、岗位设置、职责权限、业务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方式,同时兼顾运行效率。
5、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合理体现企业经营规模、业务范围、业务特点、风险状况以及所处具体环境等方面的要求,并随着企业情况的变化而不断改进和完善。
6、成本效益原则:在保证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前提下,合理权衡成本与效益的关系,争取以合理的成本实现更加有效的控制。
四、公司内部控制评价范围、工作依据及缺陷认定标准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年度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本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担保业务、财务报告、合同管理、募集资
金使用、重大对外投资等方面。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资金活动、采购业务、销售业务、关联交易、担保业务、重大投资、财务报告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使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
根据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的重要程度,公司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将缺陷划分为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
(1)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单独缺陷或连同其他缺陷,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出现下列情形的,认定为重大缺陷:
(a)财务报告的任何舞弊数据/行为;
(b)对已公布/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重报,以更正重大错误;
(c)注册会计师审计中发现重大错报,需进行调整;
(d)内部审计对财务报告的监督无效等。
重要缺陷:单独缺陷或连同其他缺陷,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虽不 构成重大错报但仍引起管理层重视的错报。出现下列情形的,认定为重要缺陷:
(a)财务报告内控缺陷整改情况不理想;
(b)集团内就同一交易、事项的会计政策不统一;
(c)会计政策的制定未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直接照搬准则(上市公司),实际操作存在较大的人为因素;
(d)对非常规、特殊和复杂交易未给予足够重视,影响实际的会计处理工作;
(e)期末财务报告的编制不规范。
一般缺陷:不构成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2)定量标准
定量标准以利润总额、资产总额作为衡量指标。
内部控制缺陷导致或可能导致的损失与利润表相关的,以利润总额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的金额小于或等于利润总额的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利润总额的5%,但小于或等于10%,则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利润总额的10%,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内部控制缺陷导致或可能导致的损失与资产管理相关的,以资产总额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或等于资产总额的0.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的0.5%,小于或等于1%,则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的1%,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1)定性标准:具备以下特征之一的缺陷,视其影响程度可认定为重要缺陷或重大缺陷。
(a)违反法律法规,导致公司被行政法律部门、监管机构判罚或处罚;
(b)被媒体曝光负面新闻,且未能及时消除影响,导致公司生产经营、企业形象受损;
(c)出现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质量方面的重大事故,导致严重后果;
(d)高风险业务未有相关制度规范,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
(e)对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大或重要内部控制缺陷在经过合理的时间后,并未加以改正。
(2)定量标准:重大缺陷:直接财产损失大于100万元,且对公司造成了较大负面影响。
重要缺陷:直接财产损失大于50万元小于或等于100万元,或受到国家政府部门处罚但未对公司造成负面影响。
一般缺陷:直接财产损失小于或等于50万元,或受到省级(含省级)以下政府部门处罚但未对公司造成负面影响。
五、公司内部控制基本情况
(一)内部环境
1、治理结构

公司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有关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法人治理结构,并设立了独立董事以及董事会办公室,形成了相互独立、相互制约、权责明确的工作机制,科学有效的进行职责分工、促进公司更好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同时,公司在《公司章程》框架下,建立了相应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总裁工作细则》《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等制度,明确了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了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促进了治理结构能各司其职、规范运作。
报告期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进行修订,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体系。
2、组织架构
公司内部控制架构主要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组成,分别行使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执行机构的职能,运行情况良好。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以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公司已经制订了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细则,各专门委员会职责分工明确,组成与人员总数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充分行使各自的权利,履行各自的职责,保证了公司内部管理的有效性。
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裁责任制。根据职责划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职能体系由发展改革部、人力行政中心、财务管理中心、营销管理中心、项目管理中心、审计监察中心、证券部、战略投资部组成,职能中心下设二级管理单位,并配备了具有丰富工作经验的高端专业人才负责,明确了各中心在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了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业务体系由五大区域总部和六大专业公司组成,五大区域总部为:华北区域总部、华中区域总部、华东区域总部、西南区域总部、西北区域总部;六大专业公司由大禹研究院、大禹设计咨询集团、大禹农水集团、大禹生态环保集团、大禹慧图科技集团、大禹装备发展集团组成。以上安排有利于提升集团管控水平,使公司治理结构体系日趋完善,公司决策更加科学、高效。
报告期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进行修订,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体系。
3、制度建设
为适应公司业务体系调整,实现公司既定目标和未来战略布局,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会计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现有制度体系进行了梳理、修订和完善。报告期内,公司制度体系修订内容包括运营管控、行政、人力资源、财务管理、信息化、营销管理、项目管理、生产采购、科技研发、投资风控、法律事务、审计监察等方面。报告期内,公司制度建设全面覆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方面,从公司的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措施、信息与沟通、监督检查等方面初建立起了一套较完整、严密、合理、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
4、内部审计体系
公司设有专门的内部审计机构——审计监察中心审计部与监察部,业务工作由

大禹节水300021相关个股

天天查股:股票行情消息 实时DDX在线 资金流向 千股千评 业绩报告 十大股东 最新消息 超赢数据 大小非解禁 停牌复牌 股票分红查询 股票评级报告
广告客服:315126368   843010021
天天查股网免费查股,本站内容与数据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沪ICP备15043930号-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