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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通: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时间:2024-03-22 15:42:44

证券代码:300379 证券简称:东方通 公告编号:2024-029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决定于2024年3月25日(星期一)15时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公告已于2024年3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现再次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3月25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3月25日9:15-15:00。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 年3月25 日9:15-9:25, 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3月25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3月19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2024年3月19日(星期二)下午15:00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会议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2号数码大厦A座22层多媒体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 备注
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累积投票提案提案(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1.00 关于增补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2)人
1.01 选举黄永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2 选举徐少璞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非累积投票提案
2.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3.00 关于修订并新增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作为投票对象
的子议案数(2)
3.01 独立董事工作条例(2024 年 3 月修订) √
3.02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4 年 3 月) √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3月9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议案1.00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2人,均为非独立董事;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等要求,上述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特别说明事项:
1、议案2.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 (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议案2.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为议案1.00《关于增补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的前提条件。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附件一)、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2)个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一)、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并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
(4)注意事项: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待补充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2.现场登记时间:2024年3月21日(星期四)9:30-11:30;13:00-17:00。异地股东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4年3月21日(星期四)17:0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3.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2号数码大厦A座22层。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信封上请注明“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4.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2号数码大厦A座22层
邮编:100086
联系人:韩静
联系电话:010-82652668
传真:010-82652226
5.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6.网络投票期间,如出现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影响的情况,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的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三。五、备查文件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2 日
附件一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北京东方通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会议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如下:
提案 备注 表决意见
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同意 反对 弃权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累积投票提案(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1.00 关于增补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2)人 选举票数
1.01 选举黄永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 √
立董事
1.02 选举徐少璞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 √
立董事
非累积投票提案
2.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3.00 关于修订并新增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作为投票对象
的子议案数(2)
3.01 独立董事工作条例(2024 年 3 月修订) √
3.02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4 年 3 月) √
委托人姓名和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持有股份性质:
委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日期:
备注:
1.委托人为单位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委托人为自然人时由委托人签字。
2.授权范围应分别对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每一审议事项投同意、反对或弃权票进行指示。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的,股东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附件二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股东联系地址: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股东账户卡号 持股数量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 是否委托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邮编 备注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注:请用正楷字填上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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