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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海化: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公告时间:2024-03-21 16:31:00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本人作为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审慎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本人的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现将本人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秉持审慎、严谨的态度,认真审议相关议案及事项,并主动了解、获取作出判断所需要资料,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讨论,认为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慎重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1. 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应参加董 现场出席 通讯表决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列席股东大
事会会议 次数 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参加董事会 会次数
次数 会议
9 2 7 0 0 否 0
2. 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同时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及战略委员会委员。
专门委员会 报告期内召开会议次数 报告期内参加会议次数
审计委员会 8 8
战略委员会 1 1
3. 报告期内,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二、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报告期内,本人对内部控制、关联交易、聘任审计机构、会计政策变
更等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并发表独立意见 13 项。具体情况如下:
1. 2023 年 2 月 17 日,在第八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上,
就继续开展纯碱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发表了独立意见 2 项。
2. 2023 年 3 月 22 日,在第八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一次会议上,就聘
任审计机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等事项发表了 6 项独立意见。
3. 2023 年 4 月 25 日,在第八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二次会议上,就会
计政策变更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23 年 8 月 22 日,在第八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三次会议上,就公
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
5. 2023 年 9 月 14 日,在第八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上,
就开展烧碱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发表了独立意见 2 项。
6.2023 年 10 月 26 日,在第八届董事会 2023 年第四次会议上,就
调整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表了独立意见。
上述独立意见均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三、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共召集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 8 次,审议议案 18 件,切实履行了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的职责,尤其在年报审计及编制过程中,就年报审计时间安排、风险判断、重点审计事项等与管理层及审计机构进行充分沟通,及时听取经营层对年度经营工作的汇报,并对审计过程中重点关注的问题进行核查,确保了审计报告按时出具。年度审计完成后,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提交了审计机构工作总结报告及聘任审计机构的建议。
本人作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就公司 2023 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及挂牌转让内蒙古海化辰兴化工有限公司股权等事宜,从如何围绕主业做好延链补链文章,提升内涵发展质量等方面提出了建议。
专门委员会会议内容及召开日期等具体信息已随公司《2023 年年度
报告》披露。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相关人员等保持良好沟通,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董事会决议执行等情况主动了解并进行检查。除充分利用参加现场会议的机会与公司管理层等座谈交流外,2023
年 10 月 23 日-24 日,还先后到公司下属的山东海化氯碱树脂有限公司、
纯碱厂、氯化钙厂及控股股东的山东滨海能源有限公司进行调研,实地观看中央控制室、项目现场,并听取了企业负责人的工作汇报。
五、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的情况,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也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六、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保持良好的沟通,特别是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计划、重点审计事项等进行了沟通,关注审计过程,督促审计进度,确保审计报告的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七、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内控制度的建立健全与执行、生产经营状况、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落实情况等进行调查与了解,并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积极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对信息披露进行监督和核查,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障了信息披露的公平性,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同时积极了解监管动态,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加深对涉及公司治理和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政策的认识和理解,切实提高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能力。
八、总体评价
2023 年度,本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要求,
独立、专业、客观地履行职责,据实发表独立意见,为优化公司治理、加强董事会建设做出了应有贡献。在此向公司管理层和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职过程中给予的积极配合表示感谢。
2024 年度,本人将继续秉承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诚信、忠实、
勤勉的履行职责,充分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促进董事会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推动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健康发展。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綦好东
2024 年 3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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