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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同新材: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4-03-20 19:57:09

证券代码:833751 证券简称:惠同新材 公告编号:2024-022
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3 月 19 日
2.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麓谷分公司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方式与通讯方式相结合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3 月 8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雷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11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11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董事会编制了《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的《2023 年年度报告》之“第四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经营情况回顾”部分。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议案内容: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张雷先生、李落星先生、袁铁锤先生、贺勇先生和离任独立董事董仁周向董事会递交了《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的如下公告:
1.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雷)》;
2.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袁铁锤)》;
3.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贺勇)》;
4.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落星)》;
5.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董仁周已离任)》。
公司董事会依据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表》,对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总经理工作细则》等的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对总经理 2023 年任职期间的各项工作进行了详细说明。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 2023 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董事会认为:公司年报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年报内容的格式符合年度报告编制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全面、公允、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本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报告予以通过。
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3 年年度报告》及《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事前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审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 2023 年度审计报告。
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3 年度审计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事前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2023 年度审计报告,公司拟进行权益分派。本次权益分配预案为,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 86,780,000 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3.0 元(含税)。
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事前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 2023 年度实际经营情况,公司编制了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及财务预算>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审议《公司 2024 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及财务预算》。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事前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原财务负责人吴晓春先生因工作变动辞去财务负责人职务,继续担任公司董事、总经理的职务。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吴晓春先生提名,并经审计委员会审查通过。董事会审议通过聘任尹聪莉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1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事前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钟黎先生因工作变动辞去副总经理职务,继续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职务。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吴晓春先生提名,并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李延伟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所审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事前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4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预计了 2024 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预计 2024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事前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董事张冶回避该议案的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融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满足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融资额度,上述额度含尚未履行完毕的合同在内。授信额度使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贴现、授信开证、资金业务、贸易融资等,具体金额及业务品种以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的合同为准。综合授信融资额度有效期自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在银行综合授信、融资额度总额范围内根据资金需求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并以公司拥有的、产权清晰、合法的财产作为自身综合授信融资的抵押物或质押物。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事前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理》《公司章程》《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等 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事前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的《关于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事前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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